去年春夏之交,新疆巴楚县再次曝出大面积毁林开荒事件,至少上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被毁;而2007年,当地就曾发生过类似问题,在过去几年中,这里毁林开荒的行为一直没有停止,号称世界面积最大的原始胡杨林已千疮百孔。管护这片胡杨林的国有林场,何以熟视无睹?
毁林调查一波三折
2007年,新疆当地媒体曝出巴楚县夏玛勒林场毁林事件,而且现场调查显示毁林开荒行为十分严重,而且已经持续多年。然而,就在当地媒体播发巴楚县毁林开垦事件的第三天,喀什地区林业局向自治区林业厅递交了一份报告,认为夏玛勒胡杨林场没有毁林开垦,纯属恢复弃耕地。巴楚县政府以这份报告为“蓝本”,分别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汇报情况,指责媒体的报道严重失实。
媒体的报道引起了自治区高级检察院的高度重视,自治区高级检察院派侦查人员前往自治区测绘局、自治区林业规划设计院调取了巴楚县2004年航拍照片、2006年的地物总图和该县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图。经专家对比鉴定,证实巴楚县毁坏的林地基本上都是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在3万亩左右。 随后,自治区高级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汇报。最高人民检察院迅速协调国家林业局进行督查,自治区林业厅、检察院、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初步认定巴楚县夏玛勒林场毁林开荒属实,至少有上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被毁。 调查结论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领导批示由喀什地区负责处理此事。然而喀什地区行署仍然认为,巴楚县并不存在毁林开垦问题,这导致调查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针对调查一再遇阻,最高人民检察院协调国家林业局召开联席会,对此案进行专题分析、研究,认为巴楚县毁林开垦行为属全国特别重大的毁林开垦案件,责成自治区林业厅与自治区检察院组成专案组,查清毁林开垦面积,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国家林业局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 2008年1月7日自治区高级检察院和自治区林业厅成立办案组,奔赴南疆巴楚县进行实地调查。确认巴楚县夏玛勒林场毁损国家重点公益林2.4万余亩,造成经济损失2.2亿元。 2010年1月21日,巴楚县副县长胡达拜地·由努斯犯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夏玛勒胡杨林场场长李修伟、党总支书记外力·阿不都热依木以滥用职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林场干部阿布都艾尼·吐尔地、阿不来提·卡德尔两人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毁林开荒前赴后继
就在夏玛勒林场毁林事件被曝光仅仅4年之后,2011年5月,记者再次接到群众反映,新疆巴楚县夏河林场也存在大面积毁林开荒行为,而且情况更为严重。
据夏河林场知情的干部和职工透露,2006年以来,夏河林场与个人签订的同类合同超过300份,不少县里的领导干部甚至自治区林业厅的个别干部也参与其中,以他人的名义与林场签订承包合同,开垦林地。直到去年春天有人举报,当地在国家重点公益林中垦荒的事实隐瞒不住,县里这才开始调查,夏河林场场长、书记等3位主要负责人也于2011年5月被停职。 夏河林场原场长苏玉说,夏河林场出现的情况与2007年夏马勒胡杨林场毁林开荒其实是同一时间发生的事情,不同之处在于夏河林场有很多领导干部的地,正因如此,所以当年上面来人调查开荒问题时,只查了夏马勒胡杨林场,而几乎没有调查夏河林场。 苏玉坦言,在公益林里开荒种地,县里是知道的,每年夏河林场向在林地里种田的人收取的承包费,大部分都交给了县财政。 巴楚县林业局原书记殷明承认,据他们初步调查,夏河林场已开垦的林地至少已超过1万亩,但现在有多少是复垦弃耕地,多少是公益林,以及确切的数字还要等上级部门进一步确定。
被默许的毁林开荒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塔里木河流域采访时,不少干部群众反映,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不得毁林开荒,但以营造公益林、生态林为借口的毁林开荒现象仍屡禁不止。据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估算,自国家实施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以来,流域内新增的垦荒面积不下1000万亩,这与国务院“新增零垦荒面积”的目标完全背离。
夏河林场一位老护林员说:“从2006年到现在,在这片林子里,开荒就没有停过,林场职工都知道。”据他估算,这些开荒地现在总数起码在5万亩到7万亩,主要分布在一、二、七、八4个林班的管护区内。 面对林场默许的毁林开荒行为,这位老护林员痛心地说:“他们有关系,手上还有领导批的条子,有合同,林场的护林员也没办法。” 虽然自治区林业厅和喀什地区林业局去年春夏之交就派员介入调查,但夏河林场一些了解内情的职工却担心,这一次与3年前夏马勒林场的毁林事件又有不同,由于涉及诸多领导,内部关系错综复杂,最后能否彻查到底,都是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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