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塞外江南”美誉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成为新疆推动绿色GDP的“先行军”,从今年起,其辖下的昭苏、特克斯两县率先改革现行政绩考核办法,即不再以GDP为主,改为绿色GDP考核政府政绩。日前,新的考核办法已付诸实施。 地处西部的“能源大区”新疆缘何扛起绿色GDP大旗?此举能否成“星星之火”带来“燎原之势”?当地政府有何新气象?记者进行了采访。
推行绿色GDP:摸着石头过河
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以下简称伊犁州)传出消息,将在昭苏、特克斯两县将率先推行绿色GDP政绩考核办法,此举引发社会普遍关注,被认为开创国内先河。 所谓绿色GDP,简单说,是指扣除环境污染、自然资源退化、管理不善等因素引起的经济损失成本,从而得出的国民财富总值。 “绿色GDP提出很多年,但是各地方政府往往一味追求GDP,很少对绿色GDP真抓实干。”记者不久前在伊犁州采访时,负责制定新考核办法的伊犁州效能办专职副主任王苏平告诉记者,这导致他们在研究制定相关办法时苦于没有前车之鉴,“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一本《领导干部环保知识读本》摆在昭苏县委副书记陈林的案头,“如何用考核的杠杆机制来落实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对领导干部的绩效进行考核,这是我们迫切需要学习的,实际上,从各地来看,目前都没有比较有成效的东西,可供借鉴的不多。”陈林说,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在加大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还要从实践中摸索可行办法。 目前,经过数月的酝酿、起草和多方论证,针对昭苏、特克斯两县全新的考核办法已经出台,并开始实施。 昭苏县委效能办主任刘翠红翻出当地前两年的考核办法一边对照一边说,“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对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像旅游业、畜牧业,就加分,反之则减分。” 通过对照记者发现,2010年考核项目总分值为1000分,其中“环境保护”一项仅占22分,而2012年总分值减为850分,“环境保护”一项分值却增加到160分,所占比重大幅增加。另外,“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在前两年的考核中均占相当分值,今年则锐减为“0”。 记者了解到,对这两个县而言,新考核办法最明显的变化是,不再考核工业增加值等指标,不再突出工业项目的招商引资,主要考核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引导这两个县发展现代畜牧业、种植业、旅游业等。 “考核办法是导向,是指挥棒,州里的目的是通过这一举措,引导这两个县率先走上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之路。”伊犁州外宣办副主任王成才说。
压力很大,迎难而上
那么,两个县将如何推行绿色GDP?在这方面,昭苏县和特克斯县思路很明确,都提出要“扬己之长”。 陈林认为,“无工不富”,今后昭苏发展工业的关键是要抬高门槛,当地水土光热资源很丰富,比如光伏电项目几乎没有污染,完全可以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加大开发力度。作为著名的“天马故乡”,今后还将进一步利用这一优势,大力发展马产业。 特克斯县是世界唯一建筑正规、保存完整的八卦城,也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县委副书记张新州说,每年4月至11月长达半年多的时间,这里气候宜人,水草丰美,出产的牛羊肉是真正意义上的“有机食品”,将来要把特克斯打造成新疆乃至中亚重要的有机食品(包括果类、蔬菜等)生产基地,并且,该县还计划引进巨资,在当地打造出一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 从中可见,推行绿色GDP并不排斥发展工业。有分析人士指出,绿色GDP考核“考”的是如何在保护环境前提下获得发展,进一步而言,就是要在现有的环境制度、技术保护前提下,根据经济基础适度发展工业,而且各产业要实现协调发展,要在保护与开发中寻找平衡。 不过,在展望美好前景的同时,这两个县都在担心一个共同的问题:今后环评不达标的工业项目势必不能上马,财政增收,如何保障? 对此,昭苏、特克斯县相关负责人呼吁,为保护环境作贡献很光荣,但是,也要付出代价,上级在一些大型项目安排上,资金转移支付上及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上,能否向这两个县倾斜,以弥补当地财政增收不足。 “压力很大,但要想办法迎难而上。”伊犁州受访干部坦言,作为全疆首批推动绿色GDP政绩考核的试点地区,责任重大,需全力以赴。昭苏县和特克斯县目前正在积极邀请疆内和疆外专家,制定当地生态保护总体规划,为今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重要依据。
可见典范
专门从事干旱生态环境研究的新疆大学教授师庆东认为,把绿色GDP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评估内容之中,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尤其在新疆干旱区地区率先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正如他所言,“由于观念、制度、评价技术等问题,推行绿色GDP在我国尚没有确实开展起来,但是,既然是趋势我们早点实践是适应趋势,逆势而为短期可能会有眼前的经济利益,但将会给我们今后地区的发展带来隐患和约束。” 伊犁州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魏团民说,伊犁河谷是全国特别是天山西段非常重要的生态区,水土光热资源丰富,生物资源珍贵,种类占全疆72%以上,对维系天山南北绿洲农业和城镇发展具有举足轻重作用。但是,由于受周边干旱环境和地形影响,伊犁河谷在人为因素诱导下加剧了水土流失,草场退化,冰雪线不断上升,湿地面积减少,功能退化。 事实证明,以环境资源耗减和降级为代价,来换取发展,必将不可持续,特别是对于新疆干旱脆弱生态环境的破坏更是难以恢复,因此,从政府管理层面需要找到一条合理的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 2011年9月,《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出台,首次让伊犁环境保护有了地方立法,之后,又制定出台“两个可持续”60条措施,贯彻落实这一法规,内容包括提高招商门槛,对影响生态的项目说“不”,关停整治一批小水电及污染严重的企业等。 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大区”,新疆在当前大开放、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发展理念正在日渐体现,近年来为环境保护同样动作频频。 今年2月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对破坏环境行为的处罚力度达罕见高度,规定最高罚款可达50万元,为环保部门执法工作“升级”了法律武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提出将动用“最严格”措施处罚破坏环境者。 师庆东提醒说,新疆推行绿色GDP的政绩考核观是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是适应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需要的,唯其意义重大,当地政府更需谨慎而为,充分做好调研工作和顶层设计,在实践中适度调整,坚持改革不动摇。他同时也希望,这一实践能在不久的将来为新疆干旱脆弱生态环境地区发展做出一个可见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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