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山东省从今年起将加强校车安全管控,对校车实行“户籍化”管理。 山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起,将按照国家的部署要求,对校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逐车检查登记;山东省要求地方政府部门统一采购配备高安全性的校车,并对正在运行的校车进行安全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将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将停车整顿。同时,山东省还将推进交通安全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为校车安装GPS,并将把校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平台接入互联网,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山东省还将对校车驾驶人员加强从业资格管理,逐人见面审查资质,逐车建立安全档案,严禁不符合要求的校车和驾驶人员从事校车营运;对驾驶人员加强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驾驶及时和应急能力;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将进行严厉查处,切实保障校车安全。 据了解,2011年,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全面下降,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和致人死亡的校车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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