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技桩业二度IPO铤而走险
技术性撒谎叠加4硬伤
2012-04-25   作者:郭成林 吴正懿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1年中技桩业首次上会折戟,4起工伤事故成核心症结。公司今次二度IPO,虽详尽披露安全内控蓝图,并强调“2010年7月至今未再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但事实并非如此,记者从相关安监部门获悉,公司至少卷入2起共计一死一重伤的安全事故中。
  重大?非重大?有责任?无责任?对于新招股书的信誓旦旦与只字不提,市场无法获得明确答案;相反,更多清晰可见的细节显示,通过模糊、删改、粉饰、狡辩等诸种“技术”手段,中技桩业在虚假信披的红线边缘游走,刻意规避公告责任,肆意挑战监管底线。
  冰冷的现实下,旧疾仍在,欲盖弥彰。而这仅是劣迹之一。对比新旧招股书,还有四项内容将构成此次IPO的实质性障碍——实际控制人涉嫌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核心专利遭遇多起行政复议并引发诉讼;产能高度依赖租赁厂房,资产独立性严重缺失;IPO“临门”私募大举扩张后募投项目恐难消化。

  “技术性”撒谎隐瞒两起伤亡事故

  证监会4月19日披露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书申报稿。而一年前的1月14日,证监会否决中技桩业IPO申请,理由是2009年8月和2010年4月至6月,中技桩业全资子公司嘉兴中正先后发生3起工伤事故,苏州分公司发生1起工伤事故,各致使1名工人死亡,当地安监管理局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发审委无法确定中技桩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且有效执行。
  最新招股书对此披露:中技桩业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了全面整改,2010年7月至今未再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但这却是一个技术性的谎言,真相是:2010年7月至今,中技桩业至少卷入2起重大工伤事故,一死、一重伤。
  中技桩业招股书显示,公司核心产品离心方桩的产能主要集中于租赁生产场地。记者从上海市奉贤区安监局获悉,2011年5月5日,中技桩业租赁的上海俊光管桩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工伤事故,导致一人死亡。奉贤安监局5月23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10万元罚款。
  上海俊光是中技桩业核心生产基地之一。两者间不仅是场地租赁关系,还多有担保、机械设备购销等业务合作。
  对于该起事故,中技桩业非但没有披露,反而篡改了与上海俊光的租赁协议。
  中技桩业旧版招股书显示,公司共与10家企业签订《租赁协议》,其中即有上海俊光,两者签约于2008年12月3日,合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
  但新招股书中,租赁协议发生了改动:合同期限变成了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签署日变成了2012年2月15日。
  在前一个协议远未到期的背景下,新改签一份协议是否符合商业正常?对比新旧招股书,除却后来新增的场地租赁合同外,旧招股书中其余9份协议均未发生改签变动。
  很显然,中技桩业篡改租赁合同意在把上海俊光去年的死亡事故,人为剔除出公司的租赁期,但其却无法篡改旧版招股书,这一点使其“技术性”撒谎露出了马脚。
  此外,今年2月14日,中技桩业海安分公司车间场地组长的右手、右脚、左脚被脱钩的方桩严重砸伤。记者从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得到证实,这名受伤的工人是2月18日住院的,诊断结果为:右小腿及右前臂高断,左腿青肿。该医院对这名伤者的右小腿进行了截肢,右臂勉强接上。
  而新版招股书却以“2010年7月至今未再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为由,规避这一重大伤残事故。
  可见,中技桩业费尽心思,通过多种技术性表述,既想隐瞒新增死亡和重大伤残事故的事实,又不想谎言万一被戳穿,承担招股书造假的严重后果。

  叔侄因竞业禁止反目 实际控制人诚信受拷问

  “技术性”屏蔽重大工伤事故背后,是中技桩业实际控制人颜静刚一贯而之的诚信问题,若为其追溯一个阶段性的源点,则可从颜静刚、颜小荣两叔侄的反目开始。
  据查,颜小荣系颜邦华之弟,颜静刚系颜邦华之子。颜小荣于2004年3月成立云南中技管桩有限公司;颜邦华、颜静刚于2005年11月成立中技桩业前身中技有限。
  新招股书披露,2011年10月7日,云南中技以颜邦华、颜静刚在云南中技管桩上海分公司任职期间(2005年6 月-2006年9月),出资设立业务类似的上海中技桩业违反《公司法》149条相关竞业禁止的规定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确认被告的违法事实。一审败诉后,云南中技于今年2月5日向上海市二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这就是他的过河拆桥!”颜小荣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愤慨地表示,“我们将在法律框架内启用一切手段争取属于自己的权益。”
  一名管桩行业人士向记者证实,颜小荣确是国内方桩产品的发起者,云南中技也是国内成立较早的方桩生产企业。 “他们要上市了,很多方桩企业都找到我,想邀我一起举报中技桩业,而我觉得这是我们家内部的事情,就没参与这些企业的举报。但我独自一个人,肯定要告到底。” 颜小荣说。
  竞业禁止纠纷究竟对IPO有何影响?据证监会保代培训等精神,审核思路是“原则上不能违反竞业禁止”。

  核心专利遭遇6起行政复议 诉讼不断升级

  紧随而来还有中技桩业无休止的专利纠纷、各类诉讼。
  细查旧新招股书,对中技桩业所拥有的专利数目及研发过程披露差异巨大,且不细究缘由。仅看对公司核心竞争力最关键的几项发明专利,自授权公告日起竟引数次诉讼纠纷,至今仍在持续升级。
  如对公司拥有的“一种预留孔拼合灌接围护桩的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新招股书披露:于2012年1月10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云南中技管桩有限公司对该项专利提起无效宣告的请求。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又如对“预应力高强混凝土方桩及其制造方法和成型模具” 的发明专利,新招股书披露:于2011年11月7 日、12月13日、12月22日三次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天津建城基业集团、马涛、淮安新创业运输有限公司均对该项专利提起无效宣告的请求。
  需特别提出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2012年3月7日对上述三项分别出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维持专利权有效。新招股书也据此披露:“除前述提及之外,截至招股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诉讼或仲裁事项。”
  但记者从淮安新创业运输有限公司处获悉,该公司已因不服上述决定,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一中院于2012年4月17日正式受理上述诉讼。
  耐人寻味的是,这一时间正好是中技桩业招股书签署日的第二天,所以新招股书又一次“技术性”地推脱了信披责任。
  若再回查旧招股书,2009年6月至2009年9月,早有盐城同力和孙萍向 “预应力高强混凝土方桩及其制造方法和成型模具”专利提出无效申请,后被判维持专利权有效。盐城同力和孙萍又不服,继续上诉至北京一中院,败诉后再上诉至北京高院,最终以和解、撤诉了结。
  中技桩业的核心技术为何引起亲族、同行纷纷群起而争?公司如何在IPO前求得和解?该专利的价值还剩多少?
  据介绍,颜邦华父子在云南中技任职时,后者还是方桩行业的专利权威。据旧招股书披露,云南中技拥有的混凝土空心方桩最重要一项发明专利,名为“一种离心法蒸汽养护制造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空心方桩的方法”,申请于2004年,但2008年7月15日被告无效。
  此后的2008年11月26日,即是中技桩业第一项方桩发明专利授权之日,即上述争议最多的“预应力高强混凝土方桩及其制造方法和成型模具”。
  对此,颜小荣甚至告诉记者:其专利被取消,与中技桩业的专利被授权,存在无法摆上台面的因果关系。
  此外,新招股书还披露了一项罕见的巨额索赔的诉讼:江苏建华管桩公司认定中技桩业旧版招股书虚假宣传,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赔偿1148万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租赁场地产能超七成 资产完整性严重缺失

  除了安全事故频发、核心专利遭遇连环诉讼外,中技桩业资产完整性也存在缺陷。
  中技桩业目前已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45064.8平方米,已和相关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但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57046.93平方米,而租赁的生产场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58151.57平方米,占比为37.4%。中技桩业表示,公司对租赁生产经营场地的依赖性逐步降低。
  然而,从产量角度看,2009年至2011年,中技桩业租赁生产场地对应的产量分别为485.31万米、1138.58万米和1431.62万米;与此同时,中技桩业的整体产量分别为680.6万米、1323.79万米和1734.64 万米,租赁场地产量对应的比重分别为71%、86%和82.5%,并未出现明显下降。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大部分生产设备亦系租赁(含融资租赁)取得。
  根据IPO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从以往IPO反馈情况看,不少企业因资产完整性被否。例如,2010年12月,良信电器IPO被否,发审委认为,公司办公、研发用房向实际控制人参股的纳德电气租赁,租赁面积占全部经营面积的22%,公司资产完整性存在重大缺陷。
  参照上述规定及案例,中技桩业租赁物业及对应产量的比重如此之高,或构成本次IPO的重大障碍。

  私募融资紧急催肥 募投产能消化存疑

  中技桩业二次上会的最大变化,是在大规模增资扩股后的扩张并购,使公司资产和利润规模急速膨胀。
  据披露,2011年4月7日,中技桩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向4家PE及72位自然人突击私募融资4.27亿元,注册资本由6222.22万元增至8000万元。2011年5月29日,中技桩业再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按每10股转增25股的比例增加注册资本2亿元,中技桩业总股本增至2.8亿股,短短2个月内总股本膨胀了4.5倍。
  在吸收巨资之后,中技桩业在全国大举扩张,并在2011年8月实施了一项重大并购,以16870万元收购福建大地持有的营口大地全部股权,后者在当年为中技桩业带来3974万元的净利润。
  一系列“大动作”绘就了中技桩业异常夺目的财务报表。公司总资产由2009年末的5.1亿元裂变至2011年末的23.9亿元。与此同时,公司拟发行股份由前次的2150万股增至9334万股,募资规模由2.15亿元扩至6.96亿元。
  然而,高速扩张难掩隐疾缠身。
  据资料,2011年度,中技桩业旗下24家子公司、孙公司中仅有5家盈利,净利润主要来自嘉兴中正、营口大地、丹阳中技,有14家公司尚无营业收入。从报告期内新老客户的数量变化看,中技桩业新增客户的比例在报告期内呈下降趋势,且2011年面向新客户的产品销售数量比2010年下降了25%,后劲乏力。
  从销售区域看,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上海、江苏、浙江,这三个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达到99.5%、96.77%和90.51%。而中技桩业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年产1200万米先张法预应力离心混凝土空心方桩项目,实施主体为天津津滨中技公司。据资料,中技桩业2011年产量为1734.64万米,2011年在湖北、安徽、山东等地新设的分子公司均未投产,潜在产能并未完全释放。在异地拓展未见成效的背景下,中技桩业孤注一掷押宝天津市场,潜藏着较大的经营风险。
  事实上,记者从多家混凝土预制桩企业获悉,由于大环境不好,今年以来整体经营情况都不乐观,很多企业都在压缩产能。此外,更让中技桩业始料未及的是,天津住建委、常熟住建委、镇江新区住建委等,自去年下半年以来,针对空心方桩提出了部分品种禁用、使用标准提升等更严格要求,而中技桩业占据整个空心方桩市场近85%的份额。
  而回溯历史,IPO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一直为发审委关注的重点。
  如两次IPO均铩羽的佳力科技,发审委认为,公司募投项目与现有生产经营不相适应,且新增产能存在市场销售风险。又如东土科技首次IPO被否,系因募投项目在技术开发和市场开拓方面面临较大风险,募投项目与现有生产经营规模不相适应。而淑女屋、福建诺奇等多家服装企业折戟IPO,也均与“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有关。
 
  截稿消息:

  记者昨日晚间获悉,全国管桩行业117家企业近日集体实名向国家住建部举报空心方桩现行图集标准偏低,存在安全隐患,危害建筑安全,而中技桩业占据方桩市场85%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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