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扩围渐近 北京国税全员培训
2012-04-24   作者:郭晋晖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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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的“营改增”试点显然已经是箭在弦上,所缺少的只是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一纸公开批文。
  被称为CBD国税所的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第十一税务所4月17日在其官方博客上向纳税人发出了一份临时通知。
  通知的内容是由于本周一到周四北京国税局将开展“营改增”全员培训,该所将大量缺员,可能会影响部分业务的办理,因此建议纳税人可事先电话预约或自行回避上述时间。
  这条消息也引发了业内对于北京即将开始“营改增”试点的猜想。
  可以肯定的是,北京市入围“营改增”第二轮试点已经没有疑问,关键是何时实施,哪些城市会与北京同时试点?
  普华永道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昨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透露,截至上个月,北京、天津、江苏、深圳确认提出申请,广东省还在考虑之中。

  北京跃跃欲试

  3月30日,国税总局局长肖捷在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介绍,北京市已经提出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但是具体方案目前还没有定,现在正在做前期的准备。
  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上海获批“营改增”试点对北京和其他一些大城市触动很大,试点所形成的“洼地效应”可能会让一些大型航运公司选择上海而非北京作为总部,北京为了跟上全国的步伐,一直都在积极酝酿试点。
  据刘桓透露,北京市高层对于“营改增”试点非常积极,希望能够尽快实施,而北京市税务系统也在做各种准备。
  “是否能在7月1日启动,就是要看北京市的准备情况。”刘桓说。胡根荣则认为,虽然没有确切的消息,但他预计有80%以上的可能性北京会在7月1日启动试点。
  也有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反映,北京市税务系统已经向他们口头通知“营改增”试点可能会在近期启动,请他所在的公司做好相关准备。
  刘桓还表示,鉴于上海试点中由于税制设计缺陷出现了一些企业税负增加的情况,北京市的试点方案必须吸取这些教训,不能再通过退税来弥补企业损失,而是要进行更全面科学的税制设计。

  试点范围大同小异

  根据上海的试点方案,“营改增”的覆盖范围为 “1+6”,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则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以及鉴证咨询这六个领域。
  目前,上海“营改增”的试点范围暂不包括建筑业、邮电通信业、销售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等行业,以及餐饮、娱乐等服务业。
  本报记者从消息人士处获悉,上海正在对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以及其他生活服务业税负情况进行相关研究。
  胡根荣表示,北京市希望试点行业能够扩大一些是因为上海是海港城市,企业类型多于北京,比如水上运输等北京都没有,北京认为行业范围扩大之后能有更多的企业受益。“但我觉得最终的结果不会有很大的差别,可能只是一些具体企业的差别”。
  同时,胡根荣对于上海扩大行业试点也并不客观,因为从目前试点的情况来看很多程序还没有理顺。
  刘桓在今年北京两会上提出一份建议,他认为北京应该增加建筑安装业和建筑设计业进入试点,这将有利于这个行业的发展。但胡根荣表示,由于政府对于房地产调控仍然是非常严格,在选择房地产相关行业进入试点会相当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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