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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东星状告民航中南局一案二审结果尘埃落定维持一审判决,东星败诉。由于本次判决是终审判决,所以东星集团已没有上诉机会。 东星一案缘于2009年3月14日民航中南局对东星航空下发停飞通知,同年8月东星航空宣告破产,东星航空法定代表人、东星集团总裁兰世立也因逃避追缴欠税罪被判入狱4年。 东星方面认为,民航中南局停飞令属于不当行政执法,请求法院判令民航中南局停飞行政处罚无效。去年12月,法院一审驳回了东星的诉讼请求。 今年3月7日,此案二审开庭但未当庭宣布判决。 东星代理律师严义明坚持认为,民航中南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前提不具备,从其提供的证据来看,难以说明东星航空在其作出行政措施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东星集团总裁助理兰剑敏称:“我们还会继续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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