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税前扣除政策明确
2012-04-20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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