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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9 作者:记者 顾玲/西宁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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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在全国率先对药物进行“双信封”集中招标采购。 记者从青海省卫生厅获悉,在对基本药物、大宗非基本药物、一般药用耗材成功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从去年12月开始,青海省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对非基本药物实行了经济技术标、商务标“双信封”的方法进行招标,以省为单位统一招标、集中采购、招采合一、统一价格。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参加了本次集中采购,其使用的药品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放射药品、医疗毒性药品、原料药、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外均纳入了本次采购范围。 目前,青海省2011年度非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拟中标结果已经产生并正在公示中,共有10336个品规入围,入围价比政府定价及企业自主定价平均降低39.98%,预计全年可减少患者负担4亿元。 此前,青海省已对406种基本药物和大宗非基本药物、一般药用耗材实行了以省为单位的统一集中招标采购,使基本药物的中标价平均降幅达49.45%。业内人士估算,青海省对于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每年将减轻患者的医药负担近6亿元。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副主任徐国治介绍,“双信封”招标是一种新型的药物招标采购制度,即在编制标书时分别编制经济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企业同时投两份标书。经济技术标书主要对企业生产规模、配送能力、销售额、行业排名、市场信誉以及GMP(GSP)资质认证、药品质量抽验抽查历史情况、电子监管能力等指标进行评审,保证药物质量。企业只有经济技术标书评审合格后才能进入商务标书评审,商务标书评审由价格最低者中标。 青海省于2011年9月至10月,首次采用“双信封”新机制开展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工作,第一批共有327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中标351个品种、933个品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价格比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指导价平均降低49.45%,全年减轻群价基本药物费用负担1.9亿元。 从去年12月开始,青海省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对非基本药物实行了经济技术标、商务标“双信封”的方法进行招标采购。徐国治介绍,这次采购共有1714家企业报名投标,企业填报品规17127条。经过企业申报、信息审核、企业确认等环节,共有15767个品规进入经济技术标评审,之后经过经济技术标评审和报价解密,有1501家企业的12142个品规进入商务标评审。最终经过报价、竞价、议价产品网上价格谈判等过程,共有1474家企业的10336个品规入围,进入公示阶段。 “这次入围品规比政府定价和企业自主定价平均降低39.98%,比2009年青海省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价格降低20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可减少患者负担4亿元。”徐国治说。 徐国治表示,和过去招标采购所使用的综合评价法相比,“双信封”招标采购具有三个优势:通过经济技术标的评审,将综合实力强、药品质量相对较高的企业留下来,可以保证药品质量;其次,商务标评审一目了然,哪个企业的价格低就选择哪个企业,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基础上有效降低了药品价格。另外,这种招标方式从制度上有效预防了腐败的发生,提高了药品招标的透明度。 记者了解到,在经济技术标的评审体系中,青海省设置了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两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评标。客观指标主要对药品质量及可靠性进行评审,包括企业GMP资质认证、质量类型、生产规模、销售金额、行业排名、不良记录情况等,在百分中占86分;主观指标则包括临床疗效评价、药品安全性评价、药品包装质量和方便实用、保障供应及伴随服务情况等,由专家打分,共计14分。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说,在经济技术标的评审中,每个企业对自己在客观指标上的分数了然于心,而主观指标的分数在整个分值中所占比重很低,不足以影响整个结果,因此整个招标过程极清晰透明,极大地减少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人为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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