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大战”烽火再燃 腾讯奇虎兵戎相见
奇虎诉腾讯索赔1.5亿 庭审激辩三大焦点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我国的反垄断法是2008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国内类似的司法判例并不多见,且本案涉及两家软件业巨头,该案的审理将对互联网发展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是否具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的因素有: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控制销售市场的能力、财力和技术条件、其他经营者对其依赖程度等。这场反垄断纠纷的庭审焦点也由此展开。
360诉腾讯垄断案4月18日开庭 互联网专家出庭作证
   该案件是3Q大战之后,首次由司法程序对双方纠纷进行审判,也是广东省首例反垄断纠纷案。对国内互联网行业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的推进也极具法律借鉴价值。针对互联网行业中的垄断、搭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等行为,一直以来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也没有一个示范案例,这也造成了互联网行业秩序混乱,口水仗不断。业内人士希望通过这次的审理,能为上述行为做出一次法律界定。
"3Q大战"烽火再燃 腾讯起诉360不正当竞争
   4月1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腾讯公司起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案件。同样是在广东高院,将于4月18日上午开庭审理奇虎起诉腾讯一案,该案系广东首例反垄断纠纷案。 这是“3Q大战”之后,双方再度对簿公堂。
360和网易反击腾讯“野蛮模式” 指责腾讯抄袭
  360方面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明确禁止限制交易的行为,同时该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明确禁止具有支配地位的经营者进行搭售。因此腾讯要求用户“二选一”的行为是限制交易行为,是典型的严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该行为导致360大量用户流失,使360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360公司提出索赔1.5亿元的金额。同时,360认为腾讯大量模仿互联网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再通过反垄断法明确禁止的搭售行为,对整个行业形成了巨大的伤害。
“3Q”之争再升级 腾讯奇虎互相起诉索赔均过亿
  “3Q”再升级,且你方唱罢我登场。记者从腾讯和奇虎360公司证实,日前,广东高院已受理腾讯起诉奇虎360涉嫌不正当竞争索赔1.25亿元的案件。同时,记者了解到,奇虎360状告腾讯涉嫌垄断索赔1.5亿元的案件也将于18日在广东高院开庭。
3Q大战回顾:2010年9月过招至今
  2010年9月27日,中国互联网江湖发生了一场高手对决:奇虎公司发布了其新开发的360“隐私保护器”,专门“盯梢”QQ软件是否侵犯用户隐私,而根据监控结果,相比于MSN,QQ“不该做的动作”实在太多,涉嫌侵犯用户隐私。对此,腾讯予以坚决否认并反指360浏览器涉嫌借黄色网站不正当推广,并联合金山网络、百度等网络公司联合发布声明抵制360系列软件。
  网易指责腾讯新闻客户端抄袭 腾讯回应上线早于网易
网易指责腾讯新闻客户端抄袭
   4月12日,网易发布声明称,旗下网易新闻客户端遭到腾讯的抄袭,要求后者下架该应用。网易称,腾讯新闻iPhone客户端2.0版本在产品整体布局、跟帖页面、图片浏览页面的设计上直接抄袭了网易新闻客户端的相关功能和设计。
腾讯回应网易抄袭指责:客户端进行大量创新
  4月12日下午消息,针对网易指责腾讯抄袭网易新闻客户端的声明,腾讯刚刚回应称,腾讯新闻客户端2.0版本基于交互设计、内容框架等“进行了大量的创新”。声明全文未直接回应其新闻客户端与网易客户端的相似度问题和网易的抄袭指责。
网易指责腾讯抄袭:腾讯的回应非常无耻
  网易公司公关部总经理刘有才向记者表示:“我们认为腾讯公司的回应非常的无耻,他不能够正视自己公司存在的问题,不能够对自己一些不合法、不道德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甚至连一个正确的认识态度都没有,同时我们也会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维护网易公司的权益。”
腾讯再回应抄袭指责:新闻客户端上线比网易早
   4月13日晚间,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网易公司公关部总经理刘有才在接受采访时指称:“腾讯公司的回应非常的无耻”。4月14日凌晨消息,腾讯新闻客户端开发团队于再度做出四点最新回应。回应中称,腾讯新闻客户端最初版本,上线比网易新闻客户端早3个多月,无意跟随哪家同行。
  大众点评网指责网易抄袭 网易称使用公共信息不算抄
移动互联网口水战升级:大众点评称网易抄袭
  4月16日上午,就在网易与腾讯因抄袭新闻客户端一事争吵不休时,大众点评网也高调加入这一口水仗,称网易移动客户端“饭饭”大量抄袭来自大众点评的内容,并希望网易下架“饭饭”客户端,否则将对网易采取法律措施。
大众点评网斥责网易抄袭 网易称不算抄袭
  对于大众点评指责的“网易饭饭”上面的商户信息以及餐厅特色、推荐菜、人均价格等信息,负责网易饭饭产品的网易有道运营副总裁金磊回应称:“这些都是公开、公共的信息,任何人都可以用,因此根本不是抄袭大众点评的,更不会下架产品”。金磊表示,“如果非得说这些公共信息有版权的话,那也应该是餐厅的,而不是大众点评的。”
 
评论:口水战于事无补 行业秩序建设需补课

  从客观原因来看,互联网发展迅猛,法律法规建设先天的滞后性使得其很难跟上产业发展的步伐。单从专利保护来说,申请一个专利往往需要几年时间,而一项技术,一个应用,在互联网领域,几年时间很可能生死两茫茫,一般的互联网公司根本就没有精力,也没有时间去申请专利保护。由此带来的后果,就是希望通过打口水仗来解决问题。而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法律法规建设,更是任重道远。

评论:互联网江湖混战:抄袭、模仿还是创新

  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互联网领域的立法很重要的一个功能是保护和鼓励创新,而创新正是我国互联网行业目前的“短板”。曾在美国做访问学者的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谢惠加副教授说,我们看到国外一些中小IT企业做出一个独创的技术或产品后,常常会被行业巨头高价收购,而不是简单地模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它拥有核心技术,难以被模仿,或者受到专利保护。而目前我国IT企业的创新更多是模仿国外做法,缺乏核心技术。

 □视频:网易指责腾讯抄袭 腾讯回应称创新
 □网友观点

DC-青青河邊草:我觉得腾讯像个跟屁虫,别人开发个软件,他也开发。

张晓翔Celegorm:腾讯是在商业模式上确实做了些模仿,但为什么小公司会被干掉?因为这些小公司只知圈钱不做用户体验。你产品如果真的好怎能被人家挤掉?就像开餐馆的,百年老字号的菜做的好吃能还被大饭店扼杀掉?

飞鱼潜水员:感觉近年来腾讯有点过了,老是山寨别人的东西。只要别人有好的东西接着腾讯就会出一个类似的。不喜欢腾讯的东西,但是QQ还是得继续用,因为还没谁能替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