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10日透露,针对券商产品创新,上交所和深交所目前已分别列出十一项创新方向和三大创新角度。两大交易所将对会员单位创新产品进行先期审核,出具无异议函,之后经证监会批准进入试点阶段。在此轮券商产品创新中,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和现金管理计划等已率先开始,ETF新品种、优化的大宗交易等也有尝试,分级资产管理产品、备兑权证、股票质押式发债、转融通等正待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