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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0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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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10日下发通知进一步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通知称,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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