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破冰”满百日。 作为一项涉及我国两大主体税种的改革,营改增虽仅在上海试点却已呈现出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效果。 作为一项减税规模达千亿元的改革,营改增在种种期待之下也已经频频传递出酝酿提速的信号。 作为一项具有标本意义的税制改革,营改增在触及深层次问题时如何深入同时引发诸多悬念。
沪试点有“喜”有“忧”
今年1月1日,我国酝酿多年的营改增以在上海部分行业率先开展的方式正式破冰。增值税与营业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这种在限定地区限定行业“双试点”的方式带来的效果是“喜”也突出,“忧”也明显。 根据权威部门的统计,共有12.6万户企业参与试点,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超过40%;一般纳税人中,85%的研发技术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75%的信息技术和鉴证咨询服务业、70%的文化创意服务业税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薄荷网是上海的一家信息技术类企业,企业CEO马海华告诉记者,营改增试点以来,少交了2万多元的税款。企业今年的营收目标是1000万元,估计能少交10多万元的税款,这个减负效应还是较为可观的。 然而,先行先试的方式无疑让试点地形成了税收优势,这种优势也会在无形中形成“洼地效应”。营改增试点后,出现了试点周边地区的企业转移到试点地注册,资金也更多地流向试点地的情况。 不仅如此,增值税本身具有的链条式抵扣机制也让这种“双试点”的方式带来了税负影响的“冷暖不均”,在某些试点行业,尤其是交通运输行业出现了税负明显增加的情况,上海也采取了财政补贴的方式加以解决。 “试点阶段的确存在一些过渡性问题,但随着改革的逐渐推开及政策的完善,是可以最终实现行业内企业流转税待遇的统一,不同企业的情况和业务模式千差万别,企业自身也应进行相关的准备与筹划。”普华永道中国流转税业务主管合伙人李军说。
千亿减税计划酝酿提速
近一段时间,无论是财税等部门的表态,业内对营改增试点暴露问题的讨论,还是北京申请营改增试点消息的证实,种种迹象显示:营改增这项今年乃至“十二五”时期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正酝酿提速。 减税对经济发展的杠杆带动作用显著。2009年至2011年,因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我国累计减少税收收入5000多亿元,明显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促进了企业发展,带动了经济发展。 根据测算,营改增如全国铺开,年税收收入预计净减少1000亿元以上。如今,我国已处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通过营改增的提速,理顺增值税链条,为服务业等第三产业降低税负,将有利于推动经济的转型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近日撰文介绍,根据测算,营改增后,将带动GDP增长0.5%左右,第三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将分别提高0.3%和0.2%,高能耗行业增加值占比降低0.4%。 “营改增还可拉动居民消费增长约1.1%,社会投资增长约0.2%,出口增长约0.7%;可直接带来新增就业岗位70万个左右,且第三产业就业占比将有所提升;价格总水平也将有所下降。”肖捷介绍。 “营改增涉及的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营改增的提速无疑会促进这些民生行业的发展,也有可能促进相关价格的下降,为百姓带来实惠。”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易中舸说。
营改增最大悬念有待揭晓
在业内人士看来,营改增涉及的政策调整之复杂,牵涉和影响面之广,超过了1994年分税制以来任何一项税制改革。究其原因,是其触及了我国目前分税制的财政体制,这不仅是改革酝酿多年的原因,也是改革深化中的最大悬念。 目前的财政体制中,增值税主要由国税机关征收,实行中央和地方按75比25的比例分享,营业税则主要为地税机关征收,归属也基本全部是地方,而营业税收入占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超过三分之一。 根据方案的设计,营改增后,由国税机关统一负责征收,收入仍归属地方,同时应考虑地方收入主体税种构建问题,而事实的情况是,营业税目前仍是地方最重要的税种,已经破题改革并寄予厚望的房产税、资源税尚无法承担起地方主体税种的责任。 营改增之所以选择在上海先行先试主要是上海是国税与地税合一,改革涉及的问题不会太多,而营改增一旦提速,试点扩大到北京、江苏或是其他地区之后,税收统一由国税机关征收,地税机关的功能就存在重新定位的问题。 谈到这一问题,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说,这不应是深化营改增的障碍,应着力解决,国税机关在增值税征收有经验优势,地税机关在了解地方企业信息方面有优势,在试点阶段,两个部门需加强合作。 可以预见,营改增加快推向全国是大势所趋,而随着改革试点范围的扩大,改革中的悬念也会一一揭晓。一些业内专家也指出,可以以营改增为契机推动我国财政体制改革,调整目前国税与地税的功能和定位,但这一过程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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