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3月31日从青岛贸促会获悉,青岛贸促会将从4月1日起开始签发CEPA专用原产地证书,这对与港澳有贸易往来的企业是一大利好。据悉,《<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贸易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与《<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贸易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从201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推动国家有关经贸政策的贯彻实施,青岛贸促会作为青岛的法定签证机构,也从当日起开始签发CEPA专用原产地证书,促进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地区的经贸往来。
据了解,2003年,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之后数年又陆续签署了八个《补充协议》。“CEPA”作为“一国两制”下内地与港澳制度性合作的新路径,影响巨大,堪称是内地与港澳经贸交流与合作的一座里程碑。
据介绍,《补充协议八》修订了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增加了累计规则,将更有利于港澳与内地制造业的深度资源整合和供需配置,推动港澳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并为内地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相关外贸企业应全面了解协议内容,积极申办CEPA专用原产地证书,充分利用原产地规则,利用优惠政策来争取利益。
目前青岛贸促会可签发一般原产地证(CO)、《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即ECFA)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和CEPA专用原产地证书等共8种原产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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