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高额关税保护境内落后商品
2012-03-31   作者:徐立凡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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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日前发出公告,从4月15日开始执行新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
  对一般商品征收高额关税,除了能够增加财政收益之外,将消费由境外引回到境内的意图明显。最近几年,扩大消费内需的效果不明显,而境外消费则屡创新高,将消费需求引回境内,可以增加境内经济的活跃度。理论上说,有境外消费习惯的,属于收入较高群体。因此,征收高额关税,还暗含了对较高收入群体进行税收调节的意图。
  然而,对包括网上海外代购在内的一般购物征收高额关税,很可能一竿子打翻了一船人。真要对高收入人群进行调节,那么更精准的做法是提高奢侈品关税。境外购买一般商品的,往往不是高收入群体,而是中等收入群体。征收高额关税,难免反向调节之嫌。更何况,现实情况是,国人境外购买一般商品,不全是主动消费,很大程度上属于被动消费。
  比如说奶粉,如果不是国内品牌公信力持续流失,令消费者感到自危,何须费九牛二虎之力,通过网上代购或托人境外购买?这种境外消费,属于用脚投票的市场行为,为什么要税收干预?
  反向作用还体现在,关税天然具有市场保护效果。不加选择地广泛征收高额关税,尽管可以阶段性地起到改善国内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的效果,激活实体经济,但也不能不看到,如此一来,本应在市场竞争中沉下去的落后商品、落后企业,会由此获得喘气机会。
  成熟的市场,应是鼓励竞争的市场、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即使是境外商品,只要不涉及国家经济安全,只要在质量安全性上更具优势,那么也理应获得立足机会。如此,才能倒逼国内企业转型升级。
  反向作用还体现在,消费者成本不会因此降低反而可能增加。像奶粉这样消费者高度关注产品质量的日常商品,如果境内商品不能重建基本的社会信任,那么消费者不可能因为税负加重,就改变选择的方向。很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宁可付出更高的代价继续境外消费以图安心,也不选择不可靠的境内商品。消费者的成本增加之后,哪来更多的余力进行其他消费?
  将国民消费由外部引到内部,关键在于境内商品在品牌、质量等方面做得更好,做到能与境外商品一决高下,能赢得消费者信任。市场蛋糕的做大,不可能靠指定消费来实现,而只能靠让消费者有更多的选项来实现。靠税收引导只是“术”,收入分配的合理、商品质量的升级、物流的通畅,才是实现政策意图的“道”,即使走起来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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