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高新”企业云集创业板
27家企业享税收优惠2.61亿元
2012-03-30   作者:记者 张彬 吴黎华 实习记者 周煌/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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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全面提升资本市场质量、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举措,被寄予厚望的创业板在投资者的印象中本应是高科技企业的代表。然而,仅在今年以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14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以及1家首次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就有27家企业明显没有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这些“伪高新”企业不仅充斥着创业板,也凭借“高新技术企业”的帽子获取了大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创业板惊现“伪高新”

  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联合出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司,其企业所得税可在三年内从25%减为15%。2008年进行认定的首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于2011年到期,高新技术企业已进入新一轮资质复审中。

  统计显示,2012年1月1日至3月21日,创业板共148家上市公司发布了“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公告”,均表示其在2011年提交的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得通过,但是,在创业板存在着不少条件不达标的“伪高新技术企业”。《经济参考报》记者通过统计发现,加上1家首次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这149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有27家公司并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这27家企业包括:奥克股份、南都电源、苏交科、银禧科技、三聚环保、经纬电材、华仁药业、中瑞思创、信维通信、双龙股份、安科生物、长信科技、东方日升、福安药业、华峰超纤、金刚玻璃、康耐特、科新机电、美晨科技、青松股份、三川股份、天玑科技、天龙光电、新大新材、星星科技、永利带业和豫金刚石。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要满足:员工学历条件,即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同时,还需满足一定的研发费用要求: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的企业,近三年的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销售收入在5000万和2亿元之间的企业,近三年的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近三年的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等条件。
  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制定的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处相关人员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我们制定的条件、标准都是必须要满足的。
  湖南科技厅高新办工作人员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一般情况下,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复审,主要是看它近三个完整年度的相关数据。例如,某公司2008年7月份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规定该证书于2011年7月到期,公司若想对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进行复审,就要在2011年4月份前,向有关部门提交该公司2008年至2010年的相关材料。“我们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再次对其审核。”上述人员表示。

  “伪高新”多项指标不合格

  发布公告的148家公司提交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申请,内容包括2008年至2010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情况,2010年研发人员占比、大专以上学历占比情况等数据。然而,《经济参考报》记者统计上述公司2010年年报发现,在这148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的创业板企业中,“鱼目混珠”者不在少数,加上1家首次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不达标的有13家,大专以上员工占比不足30%的有14家,研发人员占比不足10%的有3家。

  今年2月22日,科新机电发布公告称,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证书,发证时间为2011年10月12日。从事压力容器及成套装置设计、制造和销售的科新机电于2008年12月份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2008年至2010年的研发费用分别是178.6万元、100.2万元、593.1万元,营业收入分别是1.7亿元、1.8亿元、1.9亿元,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为1.6%,远远低于4%的要求。
  从事细胞工程产品、基因工程产品研发和生产的安科生物发布的2010年年报显示,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员工总数为783人,其中研发人员仅为52人,占员工总数6.6%,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员占比10%以上的要求。
  从事规划咨询、勘察设计的苏交科公司,于2008年10月21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且于2011年9月份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其披露的最近三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7.94%、6.57%和5.61%,均高于3%的下限标准,但是这其中包含了受托研发项目,而非是用于自身生产经营使用。
  如果以该公司真正自主研发投入金额为标准,2008年至2010年投入金额分别为1093.13万元、1269.9万元和1383.54万元,这三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2.6%。2011年年报也显示,去除受托研发,该公司自身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2.6%。
  福安药业是获得国家火炬计划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以生产和销售抗生素类原料药为主营业务,于2010年7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然而其前三年的研发投入也不达标。招股书显示,福安药业2007年至2009年的研发投入分别为128万元、234万元、1017万元,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2.2%,低于3%的条件。
  在创业板市场中,更为奇怪的是,研发人员占比、大专以上学历员工占比和研发投入等三项条件均不合格的青松股份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审核。青松股份主要从事医药原药、合成香料和染料助剂研发、生产和销售,其2010年年报显示,截至2010年12月31日,大专以上学历员工占比19.4%,技术研发人员占比8.20%;2008年至2010年的研发费用分别为397.9万元、594.9万元、1397.9万元,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2.3%。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资格: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有偷、骗税等行为的;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另外,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表示,之所以在创业板会出现大量的“伪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是因为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过程中把关不严;另外还要注意在上市发行审批时,监管部门审核到什么程度,“它只看公司报批材料中的证书,而不查看这些证书的真伪,这给部分公司可乘之机;当然,创业板的这些‘伪高新技术企业’在上市时可能涉嫌虚假陈述、欺诈上市。”他表示。

  享税收优惠或超2.61亿

  初步统计数据显示,由于戴上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帽子,上述27家创业板企业仅在2011年就将至少享受高达2.61亿元的税收减免优惠。

  根据2008年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相对于普通企业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而言,这10%的税收优惠就成为了企业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趋之若鹜的原因。
  统计显示,对于上述明显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的公司,如果按利润总额乘以1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粗略计算,仅2011年,上述27家上市公司就将至少享受2.61亿元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以2010年5月20日上市的奥克股份为例。今年2月13日,奥克股份发布公告称,2011年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于2012年2月10日收到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为2011年10月26日,有效期为三年。然而,该公司的2010年年报却显示,截至2010年末,公司研发人员为76人,占总员工比例为9.63%,不符合“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的认定标准。
  2011年,奥克股份实现利润总额2.21亿元,按照这个数额计算,仅在2011年,虽然没有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奥克股份还是享受了高达2212万元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同奥克股份一样,研发人员占比不足却依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还有安科生物,其研发人员占比仅为6.6%,没有达到10%的标准,但按照该公司已经公布的2011年业绩快报计算,其仍将享受733万元的所得税优惠。
  除了研发人员占比不足外,在27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中,仅因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不足30%的就达到了14家。以2010年4月30日上市的中瑞思创为例,根据2011年12月30日发布的相关通知,中瑞思创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为3年,即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然而该公司2010年的年报却显示,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中瑞思创大专及以上员工仅为165人,占比仅为16.47%,远远低于30%的规定标准。2011年,该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11亿元,照此计算,仅在2011年,中瑞思创就因此享受了1106万元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华峰超纤今年2月28日发布的公告,该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三年内(即2011年、2012年、2013年)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然而,该公司2010年年报却显示其大专及以上员工占比仅为19.27%,远低于30%的标准。尽管如此,根据已披露的业绩快报,该公司仍将至少享受936万元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除了中瑞思创和华峰超纤之外,豫金刚石、永利带业、星星科技、三川股份、青松股份、美晨科技、科新机电、东方日升、双龙股份、信维通信均在此列。
  在研发费用的投入上,三聚环保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于近日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11年起,公司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然而,公开披露的数据显示,2008年、2009年和2010年,该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109万元、785万元和76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3.76%、2.60%和1.77%,不仅占比逐年递减,三年研发费用合计占比也仅为2.50%,并没有达到3%的标准。尽管如此,该公司2011年仍然享受了1136万元的所得税优惠。
  实际上,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带来的不仅仅是10%的税收优惠。据介绍,国家及地方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有专门的科技创新政策扶持,在企业投融资、土地、工商等方面都能得到便利。

    链接:多家券商染指“伪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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