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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9 作者:本报记者 刘观青/综合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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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郭树清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透露:“证监会正在进一步推进高收益债券和退市制度改革,争取上半年推出。” 消息一出,立刻在业内掀起一股舆论热潮。 对中国股市而言,推出“退市制度”无疑是一个值得股民兴奋和欢呼的重大长期利好。因为现行主板退市制度存在的重大缺陷,其负面影响丝毫也不亚于当年的“股权分置”顽疾。 针对主板推出退市制度的,虽然呼吁声一浪高出一浪,但同时也出现了不少反对的声音,认为我国司法制度不健全,投资者的利益很难受到保护,主板退市制度改革需要缓行。 概括来看,在主板退市制度改革问题上,目前市场流行着三大疑虑。一是退市制度会成为中小股民的“绞肉机”;二是我国司法机制不健全,投资者利益受损难追究;三是壳资源价格居高不下,难以平稳退市。 “万一自己一不小心买的股票被退市了,那么当初投入的资金是不是就血本无归了?”一位正在炒股的朋友问记者。实际上,这也是当前监管层考虑得最多的,正如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耿亮在两会期间所说,上市公司退市要做很多工作,最主要的是投资者的工作。像现在一些 ST公司平均每家有3万-4万股民,公司退市后完全没有交易,股民投入的资金怎么办?这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 对此,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稍早时在微博呼吁:“上半年一旦主板执行‘资不抵债退市标准’,必将有效封杀‘连续三年亏损退市标准’的巨大漏洞。那些净资产为负数的公司,如果再想通过‘二一二’手法操纵利润以规避退市厄运,不再会有任何希望和机会。目前,当务之急、头等大事,就是要唤醒股民尽快抛售或远离这些净资产为负数的股票,并及早逃离苦海。” 除了股民自身需要警惕外也有专家指出,新的退市制度不应该把退市后的一切损失由社会流通股东承担,必须建立保护投资者的索赔制度。专家建议,退市制度必须附带一整套投资者索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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