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今日(3月24日)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2011年度自律监管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1年度深交所共作出44份纪律处分决定,采取限制交易自律监管措施7起。纪律处分和限制交易的次数均创出近年新低。深交所将继续坚持“不断增强资本市场透明度”的核心发展理念,把防范风险和稳中求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2011年,深交所主要着力于三大核心业务规则的修订工作。一是顺利完成《交易规则》的修订和发布实施工作;二是与创业板退市制度改革配套,同步启动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修订工作;三是着力开展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新一轮的修订工作,做好《会员管理规则》修订的前期准备和启动工作。 2011年,深交所共制定或者修订业务规则19件。截至2011年12月31日,深交所共有各类有效业务规则112件,其中,综合类5件,发行上市类4件,上市公司类36件,交易类17件,会员类22件,基金债券类28件,初步形成了以上市、交易、会员三大规则为核心,细则、指引和其他规定为补充的与多层次资本市场相适应的业务规则体系。 《报告》显示,2011年深交所根据《纪律处分程序细则》组织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会议8次,作出44份纪律处分决定,涉及上市公司45家以及有关责任人员170人。其中,主板公司17家,中小企业板公司27家,创业板公司1家;给予公开谴责处分涉及的公司5家,责任人员37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涉及的公司44家,责任人员131人。按照处分原因划分,信息披露违规23起、证券交易违规20起、公司治理违规10起、其他违规2起。 根据《报告》,2011年,深交所共采取限制交易自律监管措施7起,对9个从事异常交易的投资者证券账户采取了限制交易措施,涉及账户均为机构账户。其中因为超比例增减持股票违规的有8个账户,其余账户是因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违规。共涉及2只中小企业板股票和5只主板股票。 2011年,深交所以全面提升透明度为抓手,创新自律监管手段、方式和内容,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现代信息通讯技术,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例如,推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制度,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易”平台,推行信息披露量化考核制度等。 为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遏制重大恶性事件发生,深交所还继续强化对上市公司、证券交易和会员的监管。 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方面,全面开展上市公司风险排查,不断强化风险防控,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探索上市公司分类监管,提高监管的专业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强化对证券交易的监管方面,一是着力遏制题材概念股、新股过度炒作,防范重大恶性风险;二是强化对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的及时发现和及时报告,进一步完善对重大资产重组、高送转的专项核查机制;三是加大对涉嫌市场操纵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打击和瓦解多点合谋操纵;四是树立“大市场、大监管、大执法”观念,深化和拓展系统联合监管。 强化对会员的监管方面,一是结合市场风险,强化对会员的日常监管;二是持续深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断夯实会员客户管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