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19日发布公租房补贴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规定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城市低保家庭,租金补贴比例最高为95%,非廉租房租户最高补贴为50%。 意见稿明确公租房租金补贴申请家庭为两种类型,“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通过公开摇号方式承租公租房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按照相关补贴比例,最高标准可达房屋租金的95%。 另外,对于城六区中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其他城镇户籍家庭,即“非廉租房租户”,补贴最高标准则为房屋租金的50%。但此类住户须同时满足四项条件,分别为“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不超过57万元或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不超过76万元;所承租的公租房为公开摇号获得”。 北京市住建委同时公布的还有一份《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稿则强调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和后期审核监督环节。对于不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骗取租金补贴的申请家庭,将取消租金补贴资格并责令退还租金,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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