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个人外汇可参与境外公司股权激励
2012-03-16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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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汇局16日消息称,日前发布了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个人可以其个人外汇储蓄账户中自有外汇或人民币等境内合法资金参与境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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