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日韩汽车三包
2012-03-16   作者: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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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

  在全世界范围内,和我国拟制定的汽车三包规定有直接可比性的就是美国的“柠檬法”。因为柠檬是一种又酸又涩的水果,消费者买到有问题的汽车时,就如同吃了一个青柠檬,酸楚不堪,难以下咽,因此美国人把买来毛病百出、一修再修的不良汽车称为“柠檬车”。
  “柠檬法”是为保护购买有缺陷汽车车主权益的州法律规定,尽管各州间有些条款的细节不尽相同,总的来说就是如果买了在制造商质量担保期内的有缺陷车辆,在合理的尝试次数后制造商仍没能修好,那此车就可能是一个“柠檬”,就有资格要求换车、货币赔偿或其他方式补偿。

  欧洲

  在欧洲,没有类似美国的针对汽车产品的三包法案,目前在欧洲适用的主要是《1999/44/EC指令》(《关于消费者商品销售及其担保的某些方面的指令》)。根据《指令》规定,销售者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符合销售合同的商品,其强制的最短质量担保期是两年,但销售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给予延长担保期。若提供的产品不符合销售商允诺或消费者合理期望的特性,则意味着销售商没有履行其合同,则需承担更换、修理、降价处理或补偿消费者损失的责任。
  在《指令》中,消费者是指销售合同中所涉及的与其贸易、商业或职业无关的自然人,为享受《指令》所赋予的权利,消费者必须在发现不符合之日起的两个月内通知销售商。销售商对提供的产品存在不符合的情况负有责任。

  日本

  在日本汽车的修换退方面,政府没有政策上的规定,对汽车售后的修换是企业根据市场竞争决定的。但经过一段时期的市场调整、磨合,现在各企业都不约而同地制定了大致相同的修换规定。汽车质量保证期为三年或六万公里,重要部件为五年或10万公里。同时对汽车使用者在汽车的检查、维修方面的义务写入法律,如《公路运输车辆法》第47条规定:使用汽车者必须对汽车进行检查,并进行必要的维修,保证汽车符合安全基准。这对保证汽车的使用安全,提高用户的法律意识是很重要的,同时也减少了纠纷的数量,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
  为解决消费者对汽车的投诉问题,由日本各大汽车生产商组成的日本自动车工业会(JAMA)内设立了纠纷处理机构--“汽车产品责任咨询中心”,它的主要职能是汽车产品责任方面的咨询、帮助和调解、审查纠纷、与内外相关机构之间的交流和协作,作为民间组织它有效地利用汽车行业拥有的技术,保持中立性、公正性,迅速、简单地解决纠纷,增强当事人之间的信任,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韩国

  韩国在《民法》中有一个“缺陷物保修责任法”,规定了对产品的缺陷确认后要给用户赔偿。并规定对产品的重要部件修理三次仍未修好应予更换。根据汽车的特点,韩国的厂商将发动机、变速器列为重要部件,三次修不好(含更换总成)可以换车,但没有退车的规定。
  质量保证期是两年或四万公里,发动机、变速器是三年或六万公里。这也不是政府规定的,是企业自律形成的。韩国企业的售后服务体系非常健全,意识非常强。以现代汽车为例,全国设有1300个维修网点,其中有23个大的直属点,通过全球GPS联网。修理时间超过一天,可提供代用车。
  韩国也有自动车工业会,性质与日本相同。KAMA内设有“汽车PL法咨询中心”,负责受理用户的投诉。程序是首先通知厂家,厂家对缺陷车确认后,属于制造缺陷,根据PL法给用户无偿修理。韩国有PL法保险,汽车厂商都参加保险。确认的赔偿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所以至今未发生大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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