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安全生产重要过程和环节存在严重的管理漏洞,亟需强化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副省长李金柱建议,国家应对安全生产过程控制予以立法。 李金柱说,现代安全管理的核心在于过程控制,就是在生产全过程对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有效控制。安全生产的理论和实践证明,任何事故都不是完全偶然的,是生产过程中人、机、环境中潜在危险因素逐步显现和诱发所致。 他说,过程控制的核心理念就是超前预防,对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进行安全管理,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问题进行“定罪入刑”处理,从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比如煤矿瓦斯超限、校车超员、电梯严重质量问题等生产过程出现的重大隐患,由过去“违规处理”上升为“违法制裁”,以强制规范生产环节和过程,主动排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李金柱建议国家应对安全生产过程控制予以立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过程管理。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粗放、过程结果不清、责任落实难等问题,从人员、设备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等各方面,对规划、设计、建设、调试、生产、储存、运输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排查和治理,重点提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核准、安全风险分析、安全生产报告、外包工程责任界定等制度或者措施,设置或加大对重点环节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突出事前预防,强化事中控制,严格事后追究,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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