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日前向各证券公司下发的《关于证券公司切实履行职责防范和抑制新股炒作行为的通知》指出,资本市场一段时间以来的“新股热”是市场非理性现象,新股“三高”使市场配置资金的有效性受到质疑。要求券商在投资者教育、承销、投资和咨询环节四管齐下,全面防范炒新。券商自营和资管业务不要跟风炒新;保荐承销收入、投行部门、保荐代表人提成和奖励不得与超募资金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