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时评]保障“环境民生”亟待转变执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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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民生与促发展”系列时评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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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4 作者:陈伟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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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问题一直是政府工作的核心议题。环境保护亦在此列。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环境保护,着力解决重金属、饮用水源、大气、土壤、海洋污染等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与保障和改善民生休戚相关。这是因为,环境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民众的生存质量。然而,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虽然近年来我国的生态环境在局部有所改善,但总体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因此,强调“环境民生”,具有很强的现实紧迫性。 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援引权威数据称,我国1/5的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为劣V类,湖泊富营养化日趋严重,部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受到威胁;全国17.2%的城市空气质量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日益突出。 实际上,频频发生的环境事故早已敲响警钟。来自监察部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水污染事故近几年每年都在1700起以上。重金属污染和儿童血铅超标事件也时有耳闻。2011年下半年以来,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区域灰霾现象频频发生。 环境问题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或者说是发展路径与发展结构问题。 在相当长一段时期,部分地区尤其一些经济发展落后地区,重发展轻环境,不惜以资源换产业,以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推高GDP增速,以破坏环境为代价获取眼前利益。其结果,不仅危及自身,也将贻害子孙后代。 发展经济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如果在发展过程中不能有效地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导致生态恶化,生活质量下降,发展经济的意义何在?换言之,如果老百姓连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都已是奢望,又何谈民生,何来幸福感? 正因如此,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庄严地承诺,我们要用行动昭告世界,中国绝不靠牺牲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来换取经济增长。 知易行难。环境保护是一项艰巨、复杂、长期的系统工程,有赖于企业自觉自律、市场有效驱动和全社会共同参与,但更重要的还在于政府的执政理念和执政实践。 在执政理念上,必须彻底摒弃“GDP至上”的政绩观,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正确处理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招商引资和建设立项的基本前提。 在执政实践中,应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同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当前,节能减排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基础工作薄弱、监管不力等问题。为此,必须多措并举,强力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低碳产业、加快理顺能源价格体系,大幅度调整能源结构。唯有如此,我国才能走出“先污染、后治理”的历史轮回,步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经济发展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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