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欧阳泽华在10日召开的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已完成初稿,今年有望推出。他同时表示,证监会鼓励证券公司申请并购基金试点,已有证券公司递交了试点申请,正在审批程序之中。他还透露,近期证监会将下发通知,要求交易所和地方证监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信息披露执行情况、真实性、及时性进行监管。 欧阳泽华说,完善法律法规是今年证监会上市部的工作重点之一。他说,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目前已完成初稿,内容涉及国有股东行为的监管措施、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方面的内容,希望今年能够推出。 在上市公司重组和收购相关办法的修订方面,欧阳泽华表示,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办法和上市公司收购办法的修订去年做过一次,今年还会再次修订。 欧阳泽华强调,将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实施分道制。依据四大指标体系评定,即交易主体的评价体系、财务顾问的评价体系、交易类型和产业政策的合规性,分别实行审批的绿色通道、审慎通道和一般通道。“财务顾问的评价体系将很快公开,有望今年年内推出。” 他还表示,下一步将简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行政许可项目。证监会将努力在并购重组审批过程中实现“三公开”,即审核标准公开、审核过程公开、审核机构公开。其中,审核标准与审核机构公开目前已经做到,审核过程将在今年上半年实现透明化操作。 对于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年报披露规则的修订,欧阳泽华说,“两个交易所积极关注退市制度,一些规定还需体现到上市规则中,两个交易所正在进一步协调,内容涉及信息披露、退市、停复牌等规则。”他透露,上市公司年报规则的修订主要是要体现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去年底已征求了意见,方向是如何更简化、更有效,兼顾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体现需求的差异性。同时,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信息披露可以实行差异化,行业之间也要实行差异化披露。 欧阳泽华还透露,近期证监会将下发一个相关的监管通知,内容包括要求保荐机构对招股书中明确上市公司发行人现金分红的政策,要详细披露和记载;在实际监管当中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要履行职责,进行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要公布小股东的意见,要尊重回应小股东意见;要求交易所和地方证监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信息披露执行情况、真实性、及时性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与此同时,证监会将加强对违反信息披露规则的问责;增加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散户与机构的调研,将兼顾两类群体需求的披露差异性;从创业板开始,建立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安排,在一般信息披露基础上增加一些细分行业信息,突出上市公司的行业特性。 欧阳泽华还表示,证监会和交易所也在探索如何构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平台,将要求上市公司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投资者问题作出答复,并建立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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