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引起代表热议。全国人大代表、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国玲认为,生态补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等乱象。 “报告明确提出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令人备受鼓舞。”杜国玲表示,目前一些地区的生态补偿已进入实质操作阶段,但调研发现,当前生态补偿机制还存在着补偿范围不明确、补偿标准不科学、补偿模式单一、资金来源缺乏、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滞后等问题。此外,现有补偿资金名目多且由多部门分头实施,补偿效果无法进行绩效评估。 “由于管理体制不完善,在发放过程中还存在生态补偿资金与民政、交通等资金‘一揽子’划拨的情况,生态补偿资金常常被挪用。”杜国玲建议,国家应建立与扶贫政策相似的国家生态补偿政策——扶贫资金必须用于扶贫,而生态补偿资金也必须用于生态补偿,前者用于改善民生,后者用于改善生态。 杜国玲认为,还应建立健全严格的审计和考评制度,完善事前、过程和事后监管,让生态补偿资金使用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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