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昨日从深交所获悉,为加强对炒新账户的风险警示和违规账户的打击力度,深交所近日对在新股上市首日通过虚假申报蓄意影响开盘价的瞿某账户采取为期三个月的限制交易措施,并首次公布该账户在吴通通讯上市首日的异常交易行为。深交所已将该账户及其他多个账户的涉嫌违规行为上报中国证监会调查。
据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瞿某分别以一代和二代身份证开立了两个深市股东账号,托管在上海地区四家券商营业部。该账户频繁在吴通通讯等新股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允许撤单期间,通过大笔申报、高价申报、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等方式影响虚拟开盘价,吸引其他投资者跟风买入,同时其本人及关联账户申报卖出其中签新股,借此牟取不正当利益。
深交所提供的数据显示,在吴通通讯上市首日,该账户在9:15至9:19期间共申报买入17笔合计145.9万股,特别是在9:16至9:18期间,分别以30元、40元、50元、45元的价格申报买入,每笔申报20秒~30秒后撤销申报,然后再次申报与撤销申报,最高申报价格较发行价12元高出316.67%,导致该股虚拟成交价涨幅一度达233.3%,同时其关联账户以21元申报卖出该股500股,全部成交获利,至9:30该账户将其余买入申报全部撤销,无一股成交。
据了解,2011年以来,瞿某所持两个账户在吴通通讯、开能环保、围海股份等新股上市首日多次发生上述异常交易行为,累计申报买入137笔,合计792.8万股,全部撤单,同时其本人及关联账户共卖出相应的新股20笔,合计0.95万股。
该负责人指出,瞿某为牟取不当利益,在新股首日集合竞价期间通过虚假申报蓄意影响新股开盘价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背公平竞争原则,扰乱市场正常秩序,而且影响了股市的资源配置,破坏了二级市场新股价格形成机制,危害了股市的健康。
该负责人强调,抑制新股首日炒作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深化发行制度改革的基础和保障。日前,深交所已向社会公布了新股上市首日重点监控的六种异常交易行为,明确监管原则,再次警示炒新风险。
下一步,深交所将把抑制新股炒作作为近期首要工作之一,进一步加大抑制炒新工作力度,重点打击六种异常交易行为,特别是对在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期间高价申报、虚假申报或巨量申报影响开盘价的账户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同时,将积极研究、探索抑制新股炒作的针对性措施,健全完善新股首日交易制度,深入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维护新股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保障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
该负责人还提醒投资者,抱着追涨杀跌的“赚快钱”心态进行投资,易被他人利用。广大投资者务必树立理性投资观念,远离炒作之风,回归价值投资、长期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