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宝新能源(000690.SZ)发布了2011年报。年报显示,宝新能源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35.15亿元,同比增长14%,然而净利却同比下降48%,为1.7亿元。
有投资者指出,宝新能源2011年有2笔合计5264万元的预付款项颇为蹊跷,因为接收预付款的两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叶宇文、房金伦恰好与宝新能源两位核心员工重名。
宝新能源2011年报显示,预付款单位第一名是梅县泰富能源有限公司,预付款金额是4952万元,账龄在一年内,未结算原因是预付购货款,与宝新能源是非关联方。
据工商局查证得知,梅县泰富能源有限公司注册于2010年10月29日,注册资金是500万元,法人代表叫叶宇文。
区区500万元注资成立的供应商,且成立一年,就被宝新能源预付近5000万元,令人意外。
而在2008年宝新能源发布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个行权期董事长提名名单》公告中,宝新能源董事长提名的核心业务人员第二名也叫叶宇文,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数量是30万股,被授予数量排名第二。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预付款第四名梅州市汾水碳酸钙粉有限公司身上。宝新能源预付其购货款312万元,账龄中一年以内6万元,一至二年是306万元,与其无关联关系。工商资料显示,梅州市汾水碳酸钙粉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房金伦,成立于2009年9月,注册资金是3万元。
2009年9月刚成立的3万注资公司,宝新能源就预付306万元货款,恰巧的是,梅州市汾水碳酸钙粉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房金伦的名字,同样也出现在宝新能源《(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个行权期董事长提名名单》里,而且排在核心业务人员的第四名。
由此可知,宝新能源前五名预付款的供应商单位中,就有2个公司的法人代表与宝新能源的核心业务人员重名,而且这2家公司同样是在梅县(宝新能源所在地是在梅县)。
让投资者困惑的是,这两个预付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叶宇文、房金伦是否为宝新能源的员工?抑或仅仅是巧合,恰巧是重名?还是此二人已经离开了宝新能源?
梅县泰富能源有限公司和梅州市汾水碳酸钙粉有限公司作为注册资金如此小的供应商,竟然被宝新能源支付超过其注册资金10倍,甚至100倍的预付款,这不得不让投资者担心宝新能源经营的稳健性。
此外,宝新能源一笔预付款额也存在疑问。
宝新能源2011年报显示,预付款单位第四名是梅州市汾水碳酸钙粉有限公司,预付款金额是312万元,账龄注释是:一年内预付款是6万元,一到二年是306万元,预付款未结算原因是预付购货款。
按照以上说法,对梅州市汾水碳酸钙粉有限公司的306万元的预付款是2010年度发生的,2010年报预付款中应该包括这306万元。
然而,宝新能源2010年报披露的预付款前五名中,并没有对梅州市汾水碳酸钙粉有限公司的预付款,而第五名的预付款数额是117万元。
为何宝新能源在2010年年报预付款前五名中没有列出梅州市汾水碳酸钙粉有限公司呢?是不是年报披露存在问题?
宝新能源2011年报预付款项第二名是顺德区宝树湾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预付该公司的货款是2980万元,账龄在一年内,与宝新能源无关联关系。
此外,宝新能源2010年报显示,预付其货款1200万元。
然而工商资料显示,顺德区宝树湾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10日,法人代表是夏文建,注册资金是50万元。
由以上可知,顺德区宝树湾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成立当年,就被宝新能源预付1200万元货款,而此时其注册资金刚50万元。宝新能源2011半年报显示,预付该公司款项就达到3300万元。如此小的公司,竟然得到宝新能源这般的“宠爱”,投资者更是纳闷不已。
对于上述疑问,武汉大学法学教授孟勤国对中国资本证券网表示,给供应商的预付款大于其注册资本,一定要审查他们的履约能力,同时供应商公司法人代表与员工同名,也不排除关联交易的可能性,也要看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是谁。
对于宝新能源预付账款的疑问,中国资本证券网曾多次联系宝新能源董秘刘沣,但其电话始终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