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企业违法信息披露引发的民事诉讼已经引起监管层注意。下一阶段,
证监会将采取六大措施强化公司治理,其中明确提出“完善证券民事赔偿机制,发挥诉讼的作用”。
在3月2日举行的“2012上市公司企业治理论坛”上,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强调:公司治理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最重要的关键词之一,下一阶段,证监会将“保持监管力度,有序推动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这是继去年12月19日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第十届中国公司治理论坛发表演讲后,证监会高层又一次就公司治理发表公开讲话。在强调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必要性的同时,桂敏杰还提出推动因企业违法信息披露引发的民事赔偿制度建设,发挥诉讼仲裁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下一阶段,证监会将继续保持监管力度,采取六项措施有序推动内地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一是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的制度规则。总结近几年公司治理中遇到的问题,监管部门发现,各公司治理结构的差异化明显,不同股东背景、不同股权结构、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一定的差异,需要认真研究和调整规则,鼓励各公司在遵守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选择设计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二是继续加强公司透明化建设,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下,建立不同行业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鼓励企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是进一步强化市场约束,重点强化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约束作用,完善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投票权,特别要发挥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四是进一步完善股权激励制度,发挥股权激励的正面作用,进一步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五是研究并推动企业信息披露违法引发的民事赔偿制度建设,发挥诉讼仲裁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六是进一步发挥自律管理的作用,推动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修订公司的管理和行为准则,鼓励激励推广好的模式。
参会的市场人士指出,上述六项措施是针对当前证券市场中公司治理存在的实际问题有的放矢。比如有关“推动企业信息披露违法引发的民事赔偿制度建设”的表述,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因信披违法被民事诉讼,上周正式被立案稽查的中国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