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发布
2012-03-02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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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与环保部日前就《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新建、改扩建铅蓄电池企业(项目),建成后同一厂区年生产能力不应低于50万千伏安时。同时,禁止生产开口式普通铅蓄电池(指采用酸雾未经过滤的直排式结构,内部与外部压力一致的铅蓄电池),现有生产线应予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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