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就有38名工人中毒,这些非常血汗的工厂为何大量存在,需要有关部门深刻反思。”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说,基层村社组织不可能对眼皮底下的“黑工厂”一无所知,工商管理部门和劳动保护部门也难逃不作为甚至失职之嫌。 目前,广州市已经开展1,2-二氯乙烷急性职业中毒防范和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白云区已责令近千家无证照企业停产停业,荔湾区也将关闭600多家无牌无证鞋加工小作坊。下一步,各区县还将在箱包加工、玩具制造、皮革加工、制鞋等行业企业中,开展生产、使用高毒物品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到的专家学者认为,近年来群发性职业病事件时有发生,各地各部门事后均有开展“地毯式搜查”等运动式职业病危害整治行动,但往往收效一时,要遏制职业病高发态势,亟须构建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 广州市安全监管局在回应媒体时也表示,农民工成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主要群体,“多年积累潜在的职业危害问题正在逐渐暴露,2011年来职业病开始呈现高发趋势,群体性职业病事件也时有发生”。 中山大学法学院劳动法学者黄巧燕说,按照安全生产规范,存在生产性毒物的生产企业中,有毒与无毒作业应该进行隔离,生产场所要具备通风条件,劳动者也需配备口罩、防护服等基本防护用品。这次胶水中毒事件凸显了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知识上的缺失。。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正在全市开展流动展览、播放公益广告等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广州市2012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指导意见》也已于日前印发。根据《意见》,5月30日前,广州要基本完成全市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备案管理工作;经过职业危害专项治理,重点行业企业作业环境要明显改善,粉尘和高毒物质浓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要得到有效控制。 广州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方少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部分地区职业病监管机构不健全、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部门间工作衔接不够、监管覆盖率较低,确实是目前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基本问题。 方少华说,基层监督职业病监管职能2010年才从卫生部门划交安监部门,2011年广州市政府部门机构调整后才正式确立编制,相关职能如职业病生产环境现场监测等还没有理顺,同时市局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的才4个人员编制,而全市不包括“三无”企业在内接触各类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就超过100万人。 此外,现行的一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也还不够完善,黄巧燕说,如广东省目前规定职工在离开职业病发生单位两年内被诊断、鉴定为患职业病的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尘肺病等职业病潜伏期往往有几年甚至十几年,等到劳动者发病时已无法获得工伤待遇。 “安监部门去年底接到胶水中毒病例报告时,就已发生死亡病例,二氯乙烷中毒初期病症和感冒、发烧相似,患者往往不会直接到专业职业病防治医院治疗,错过了救疗黄金时间。”广州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处长王英德说。 “工作环境如何,取决于用人单位,也需要加强基层监控力量。”方少华说,广州将着手构建全市重点职业病危害常态化监测哨点网络,在全市200家企业共建设5个哨点和1000个监测点,重点监测1万名接害工人的职业健康状况,同时建立和完善全市各级职业健康监督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将联合卫生、人社、工会及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职业健康经常性执法检查。 广州珠江工友服务中心总干事景祥认为,相对数量庞大的生产企业,政府部门监管力量无法做到有效覆盖,可以借鉴先进国家经验,引导公益组织等第三方力量参与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体系。 “德国依靠行业协会防治职业病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2011年曾赴德国考察的方少华告诉记者,德国法律规定,每个企业必须参加非营利机构性质的行业协会并向协会缴纳职业病防治基金,由协会起草该行业职业病防治实施细则,通过国会批准后即成为法规,同时还根据每年行业职业病发生情况调整保险收取比例。 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广州等地工会已开始或准备购买公益组织服务,建立职业病知识教育、法律咨询等服务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这种模式可以而且应该在更大范围内推广。”黄巧燕对此表示说,“但是在目前的国情下,和德国一样将如此多的职能交予公益组织并不可行,而且必须明确的是,监管部门下放的是职能而不是责任,否则极易成为出事后基层监管部门推诿责任的借口。” “法律法规的出台总是滞后的。”方少华说,上世纪80年代广东就发现有正己烷及三氯乙烯职业中毒案例,但相关国家标准直到2002年和2007年才制定,该种类职业病病人才有了明确诊断的依据,“现在新的产业不断出现,又可能潜伏着新的职业病危害,这需要对职业病行防治思路和行政监管力量格局进行不断调整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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