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深圳市获准推出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服务。29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就境外媒体有关《深圳市将允许个人进行跨境人民币汇款》的报道发布澄清公告,称该报道与事实不符。目前,该支行并未就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业务下发文件。 根据现行政策,就个人而言,由于人民币不是国际结算货币,不可以进行跨境人民币汇款。上述外媒报道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在一份指导文件中表示,在深圳开展业务的多家中资银行将获准向深圳所有个人客户提供这项新服务,而每人每天可以通过获准的中资银行深圳分支机构的账户跨境汇款不超过人民币80000元。 据了解,深圳的几家中资银行截至目前没有接到相关通知。不过,一位相关消息人士也向记者透露,之前深圳确实就推出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的可能性曾在小范围进行过讨论,但是最终并未形成出台的文件。 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研究员赵庆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资本项目开放的口子要一点点的打开,但一定要是规范的,若要进行跨境人民币汇款的试点,也一定是要审核资金的用途,确保资金具备真实使用背景。“一个国家资本项目开放的过程不可逆。随着我国个人财产比重的不断增大,个人项目下若大开口子风险很大。”赵庆明强调指出。 在我国,目前,就企业和机构而言,进行跨境人民币交易的基础是真实的贸易背景,即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在2009年7月,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共同制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而在2011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的银行和企业可开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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