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20日召开的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起山西将严格规范整治承包经营行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个人承包经营,有条件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大型连锁餐饮企业托管。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食堂是餐饮安全的高风险单位。高校食堂也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食堂承包(托管)经营准入制度。检查发现有违规行为要限期整改,拒不整改则停业整顿。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文明确,今后山西各级各类学校的自查备案率要达到100%,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按照要求,每个食堂须配备1至2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同时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食堂加工制作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和豆浆,严禁采购使用发芽马铃薯、河豚鱼、野蘑菇等有毒动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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