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税率档次增至四档
2012-02-25   作者:赵鹏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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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和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龙岳辉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部分地区和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进行现场解读。据透露,北京等地区已上报了参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申请,我国将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改革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
  据了解,为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完善税收制度,支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我国从今年1月1日开始,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地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就此郑建新称,我国第一步是先在上海开展了试点,这项试点工作也具有全国性的示范意义。目前,北京等地区也上报了参加试点的申请,有关部门将密切跟踪上海市试点运行情况,认真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改革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
  对于网友提出原来营业税优惠政策在改革试点后还会不会延续下去的问题,郑建新透露,为保持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连续性,我国对现行营业税免税政策,在改征增值税后部分继续予以免征,部分调整为即征即退政策。对税负增加较多的部分行业,还将给予适当的过渡政策支持。
  龙岳辉则提醒,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税收征管由国家税务局来负责。也就是说,纳税人今后申报时原来向地税局申报的,现在要改向国税局申报。

  >>答疑摘要

  改革试点可能出现税负增减不一

  郑建新指出,为使试点各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改革试点将我国增值税税率档次由目前的两档调整为四档,增加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但是由于企业经营模式、发展阶段的不同,在同样的税率水平下,不同企业改征增值税以后可能出现税收负担增减不一的情况。

  试点初期个别企业税负可能会增加

  郑建新认为,目前试点中交通运输行业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总体而言其税收负担不会增加。对于个别企业税负增加问题,在设计试点方案时有关方面已经做过研究。
  “从制度层面讲,由于试点仅在部分地区的部分行业开展,试点企业外购的货物和劳务中还有部分不能进行抵扣,所以试点初期个别企业可能会因抵扣不完全,造成企业税收负担短期内会有所增加;从企业层面讲,因为企业成本结构不同、发展时期不同、经营策略不同等原因,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初期,个别企业税收负担也可能会有一定增加。”郑建新解释说。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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