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2日发布公告,决定本周发行今年第四期记账式附息国债,计划发行28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280亿元。本期国债期限10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51%。 根据公告,本期国债自2012年2月23日开始发行并计息,2月27日发行结束,2月29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其中试点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2月23日、8月23日(节假日顺延),2022年2月23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本期国债在2012年2月23日至2月27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和试点银行柜台销售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试点银行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分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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