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驳回唯冠要求苹果停售iPad申请
2012-02-24   作者:记者 侯云龙/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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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唯冠”)提出的临时禁令申请、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提出的中止审理申请分别作出了裁定:驳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责令被告苹果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本案中止诉讼。针对临时禁令的申请,法院认为,申请人深圳唯冠的申请获得法院支持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而本案中,被申请人苹果销售的“iPad”平板电脑来源于美国苹果公司,美国苹果公司等与申请人之间就涉案商标因转让合同引起的权属纠纷正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中。在该院作出终审判决前,涉案商标权归谁所有尚处于不确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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