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iPad的商标权纠纷内有玄机,以小博大,以穷对富的场面格外引人关注,为何说这是一场无关道德的生意之争?他们双方争夺的策略和法理究竟是什么?《今日观察》正在评论。 主持人(史小诺):各位晚上好!欢迎收看今天的《今日观察》。风靡全球的平板电脑iPad,在中国到底应该姓什么,是深圳唯冠,还是苹果公司?关于iPad中国商标权的归属,现在已经闹上法院打起了官司。一方说这个孩子是我亲生的,另一方说孩子早已过继,是我们把他养大成人。那随着这个争执越来越升级,ipad命运将会怎么样?是再付抚养费来换取抚养权,还是从此改名和生父一刀两断?今天我们将会就此展开讨论。今天演播室的评论员是霍德明和马光远。首先一起来看一下这两天ipad官司的最新进展。 张芸(本台记者):这里是位于北京三里屯的苹果专卖店,那么在苹果公司和唯冠公司的这起商标纠纷案件,其实就是在这个平板电脑的背后的这个ipad商标到底属于谁,那么目前这起商标的纠纷案件,已经借助了司法程序和行政的手段在予以解决,目前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解说:2月17号,广东惠州市中院做出判决,被告顺电惠州家华店及第三人苹果电脑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侵犯了原告唯冠公司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一审判定苹果经销商ipad商标侵权。 肖才元(唯冠代理律师):这个停止侵权的内容实际上包括三项,就是停止销售,并且立即消除侵权标识,并且停止广告宣传,这是第一项的内容;第二项就是承担唯冠公司为维权所合理的一些支出费用。 解说:当天,深圳唯冠在北京召开情况说明会。 杨荣山(唯冠集团创始人):iPad商标从1998年就一直伴着唯冠到今天,我们只是在根据中国的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权益,网络上流传的索赔100亿元,实际上我们公司并没有这样的要求,这是属于专业人士的一个看法。 解说:2000年,唯冠国际台湾的子公司——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另一家子公司——深圳唯冠在中国大陆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2009年,苹果公司在英国成立了一家简称为IP的公司,这家公司以公司名称与ipad商标近似为由向唯冠提出了收购ipad商标,并保证不进行同业竞争。 杨荣山说,由于唯冠面临财务危机,本已准备出让商标,但由于IP公司提出的价格太低,唯冠并没有同意,随后,经过多方面的考虑后,唯冠还是同意出让。 深圳唯冠与苹果日后的商标纠纷,就出现在这次转让上,纠纷的焦点在于台湾唯冠的那次商标转让,是否包含子公司——深圳唯冠,唯冠的代理律师马东晓出示一份证据显示,当初苹果通过所谓代理公司IP和台湾唯冠签字的时候,杨荣山并没有签字。 从授权上来看,是唯冠台北的授权,所以苹果在内地销售ipad是侵犯了唯冠的权益,去年4月,苹果公司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状告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决中国内地的ipad的商标专用权归苹果公司所有。 去年底,深圳市中院一审宣判,驳回苹果的诉讼请求,苹果公司对于判决不服,随后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商标权纠纷还在升级,不少果迷开始担忧,是否在未来会买不到ipad,以及是否会影响到新一代平板电脑ipad3在内地的上市进程。 主持人:刚才我们通过这个片子已经看到,现在目前整个事件的一个最新的进展,我们现在看到两边的力量其实是不太均衡的,一边是经营不善,马上要破产的中国公司,另一边是全球平板电脑市场的绝对的老大,但是并不因为这个重量不均衡,好像就是说明显地法律或者是舆论倾向哪一方,我们想了解一下,这个唯冠现在最近几天,这个词耳熟能详,但是以前我们对唯冠了解并不多。 霍德明(财经频道评论员):对,不过唯冠现在看起来虽然是一个小蚂蚁,别忘记了15年前,它可是全世界排名前5大的监视器的厂商,如果年纪跟我差不多的人,可能还会记得有一个牌子叫PROVIEW,还有MAG,都是唯冠的产品。所以他那个时候也是一个中象吧,中大象。 而这一次,这个事情唯冠跟苹果的争论,其实就法人上来讲,还是分成三块,一个是在咱们的深圳,我说深圳唯冠好了,另外在香港,它是个控股公司,我姑且说他是香港唯冠,另外还有一个在台北,叫台北唯冠,也比较好说。在香港这个唯冠,他控制着这两家公司,但是真正的幕后的CEO,总裁其实只有这一个人的。 主持人:杨荣山。 霍德明:杨荣山,他这个人在台湾台北的唯冠,把这个ipad所谓的商标权,原则上2009年的时候,就转让给苹果了,当然,他这里面但书是把全世界转让,但是这里说经过法律还要验证一下,但是不要忘记了,其实唯冠在1998年开始,他就开始研发,据他自己讲的,他研究ipad这一系列的产品,2001年公布了,2003年还有在更新换代了,所以这个产品就唯冠来讲,他还在持续下去的。 在这么一个持续的产品中间,我虽然把这个所谓的ipad台北唯冠转让给你,但据杨荣山讲,他只是把台湾的ipad商标权转让给你了,其他地方还说不准。 主持人:不包括。 霍德明:所以这次争议,应该还是说,虽然是有这么一个转让的事实,但是法律的认定,可能依照各个地区而有不同的看法,我们且拭目以待。 主持人:我们刚才对唯冠做了一个梳理和了解,光远你认为现在目前这个两家的争论,他的源头,然后发展到现在,跟我们梳理一下。 马光远(财经频道评论员):事实上现在我们来看的话,最起码在双方的第一个回合里边,苹果真的被咬了一口,我们以前不知道苹果的那一个缺口是谁咬的,现在可以肯定的讲是唯冠咬的,而且咬的不轻,一个产品本身未来在中国大陆的命运究竟怎么样,应该说前途未卜,而且非常凶险,从目前的形势来看的话。 主持人:对。 马光远:当然我们说这个案子本身,它是一个明星效应,如果没有苹果,一方是全球目前最大的上市公司,市值最大的,另一方又是濒临破产的一个企业,那么这种绝对的悬殊地位,让我们关注一个非常简单的商标案例。 刚才这个霍老师其实讲了一个什么故事呢,就是一个爸爸有三个儿子,其中有一个儿子在台北,一个儿子在深圳,现在这个爸爸让台北的那个儿子跟苹果签了一个合同,把ipad这个商标权转让给了苹果,但是深圳的儿子说,他可以转让他的,但是在内地的这个商标权是我的,你无权转让,所以按照我现在的判断的话,可能有两个故事。 一个故事就是真的像苹果的那个律师,我觉得那个律师非常愚蠢,他讲的,因为写的是中文,所以我看不懂,这是我听过的最让我惊讶的,律师的对这个事情的一个解释,那么就是说,事实上真的是这个台北,台湾的这个公司把它全球的真的转让了。但是,他并没有在内地的ipad的商标所有权,所以这属于一个有权的转让。 那么第二点,人家的合同里边可能真的没有包含苹果公司的律师还真的没有看清楚,有些人讲说,苹果这么大的公司,不可能犯这么愚蠢的错误,有时候你会发现,很多伟大的公司就因为一个小小的愚蠢的错误倒下了,所以我觉得这两种可能都有。 现在而且这个唯冠这边又有一个说法,说你当年在跟我谈这个商标转让的时候,你请了一个中介公司,这个中介公司现在叫IP,一个特别小的公司,跑来跟我说,说你看我现在生产的这个产品叫ipad,但是这个产品跟你们没有任何竞争关系,但事实上我们现在知道,它是完全有竞争关系的,所以以3.5万英镑,现在看来ipad这四个字母绝对不止3.5万英镑,转让给了苹果。 所以唯冠认为,你当时你就已经搞了欺诈,但是我也看到有人讲说,很多情况下IT公司之间转让商标的时候,通过中介公司转让是一个常理,是非常的,为什么呢,如果唯冠当时就听到说,是苹果来跟我谈的话,那一下子恐怕不是3.5万英镑,而是3.5亿、35亿、甚至350亿可能会是这么一个结果。 但是我觉得这个事大家还应该关注的是,唯冠为什么咬苹果,他可以咬苹果,我觉得他也可以咬,你是一个梨,他也可以咬,你是一个土豆,他也可以咬,最重要的是你是不是侵犯了人家的商标权。 从目前来讲的话,我更乐于这个案子按照既定的逻辑去演绎下去,无论从商标权的角度,还是从一个整个的IT界这么大的一个巨头,它的一个非常好的产品,未来何去何从的这么一个角度,这个案例本身都昭示出一个全方位的多层次的价值和意义。 所以这个案子本身,并不见得全是一个明星效应。而是给以后我们中国企业,给未来很多企业,能够提供很多不同的警示意义。 主持人:就这样一个非常热点的话题,我们来听一下网友的评论,这位朋友蜗牛他说:苹果公司对于先前的收购ipad商标就存在一种欺诈行为,那么唯冠本来就是有理的一方也是受害者,苹果利用其跨国公司大集团的身份,到处打着商标的幌子大肆扩张,这次终于栽在商标上面。这次商标之争让中国企业也知道了商标的重要性和维权的厉害。 我们看到现在围绕ipad的商标的这个归属权,双方是争执不下,但是他们肯定有各自的不同的立场和法律依据,最终他们的矛盾点会落在哪里?接下来通过一个短片一起来进行了解。 解说:围绕ipad商标纠纷,当事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这起纠纷要从三年前说起,2009年年底,唯冠集团的创始人杨荣山曾授权公司员工麦士宏与英国一家叫做IP的公司签署了书面协议,以35000英镑的价格,转让了台湾唯冠在多个国家和地区的ipad商标专用权。 随后,苹果公司又以10英镑的价格,从英国IP公司将这些ipad商标专用权一次性买走。与台湾唯冠公司签订商标专用权的转让合同一个月之后,也就是2010年1月苹果公司推出ipad产品。 深圳唯冠认为,苹果公司当时是从台湾的唯冠公司手中购买的ipad商标专用权,当时具体处理交易的员工麦士宏授权书的内容和签名盖章均是台湾唯冠公司。 尽管苹果公司和台湾唯冠公司签署了合同,购买了ipad商标专用权,但这一合同对深圳唯冠公司并不具有约束力。 所以苹果公司购买的ipad商标专用权,并不包含中国内地,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批准,ipad商标的专用权仍然属于深圳唯冠公司。 杨荣山(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台湾唯冠跟深圳唯冠,它没有互相的投资关系,它是完全独立的,所以台北唯冠的这个合同,当然不能覆盖深圳唯冠。 解说:苹果公司认为,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民事主体,但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都是杨荣山,且台湾唯冠在授权麦士宏签署转让协议时,签署的是集体转让协议,且授权书上也有杨荣山的印章,从民事主体上说,台湾唯冠无权代理深圳唯冠,但由于两家公司的特殊关系,杨荣山的授权行为使苹果公司有充分理由相信,这一商标专用权交易,包含中国内地。 去年年底,深圳市中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告苹果公司要商业获取他人的商标,应该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应当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与商标权利人订立商标转让合同,并办理必要的商标转让手续。 而本案商标转让合同系原告IP公司与台湾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且与被告之间表见代理也不成立。所以,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主持人:那刚刚看了这个片子,我们想从法律的层面上来分析,这个ipad这个小孩,他到底应该是归谁的,现在看来觉得还是迷雾重重。 霍德明:你问得非常好,从法律的观点来看,我就要问了,你讲的是哪一个法律了,是香港地区的法律,还是咱们内地的法律。 主持人:好像两边现在的… 霍德明:这两边由现在的判决是不一样的精神的,香港的法律,在它的一审判决里面,基本上是支持苹果的论理的,我给你读一段香港法官怎么判这件事情的。 香港的法官是这样认为的,在所有被告的行为,被告这里面是唯冠,不是苹果,苹果起诉唯冠,在所有的唯冠行为里面显示他们曾经带着共同的意图,联合起来违反协议条款,从而损害了苹果,还给英国公司,代理公司的一个利益,于是,这个香港唯冠、台北唯冠、还有深圳唯冠,都明显处在,处在谁的控制之下呢,就是那个杨荣山的控制之下,由于他们拒绝这种协议,所以香港认为,他们是这种唯利是图,就是纯粹一个商业机会,趁这个机会,他这里讲的,寻求从苹果那里获得一千万美元。 香港判决是很清楚的,他基本上是在,虽然是法律判决,但他在道德层面上认为唯冠这个,他有一种我们说诈欺的这种感觉,香港判法是这么说的。 但是在咱们深圳的中院的判法,说法不一样了,去年12月他这么说的,深圳中院是这么说,他说:原告要商业获得他人商标,原告还是苹果,被告还是唯冠,既然你苹果要获得他的商标,应当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我跟你买东西,我会从你那拿东西过来,我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应当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与商标权利人订立商标转让合同,并办理必要的商标转让手续。 这就是马老师刚刚讲的了,在我们法律里面是规定了,口头说了不算,你还得定下合约,咱们这样才算真正的。但是我要强调的是,香港的法律跟咱们内地的法律,我刚刚念了两段话,它的精神是完全不一样。 主持人:对。 霍德明:一个是强调了法律的形式条文,我们说大陆法系和条文法大概就是这个精神在这里,但是香港那里,可能是案例,判例法,所以它更强调在你签这个合约之前,你是不是有这么一个企图,甚至如果说企图是不良的话,它可能完全把你这个结果否定掉。 主持人:光远的观点呢? 马光远:我觉得这从来都是一个法律问题,所以当我看到很多人从道德层面去解读的时候,我就有一点搞不清楚了,因为现在因为唯冠是江河日下,他还过着苦日子,苹果蒸蒸日上不可一世,全球最大市值的上市公司。 所以这样的话,大家很容易认为唯冠可能是有某种不良的企图,但是我想说,如果这个案子不是唯冠和苹果,而是谷歌和苹果,我想大家一下子不再从道德层面去解读,认为它就是一个很正常的,很正当的维护自己商标权的行为。所以我认为还是让法律回到法律,回到中国法律来讲的话,事实上非常简单,现在你看双方都在指责,一方欺诈了一方,都说对方是骗子,其实很简单,第一,把合同拿出来,对吧,我想既然英国苹果律师他不认识中文,我想这13亿人还是认识中文的,拿出来大家看一下,主要的条款,转让标的是什么,转让范围又是什么,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很简单,按照中国,如果说这个商标是转让的话,那么商标局它是有档案的,就是已经档案,你转让给了,如果没有档案的话,苹果必死无疑,这是肯定的。 所以就我们现在的法律来讲的话,要证明这个事,其实一点不难,所以我觉得从法律层面来解决的话,就看这两个核心问题,那么谁占理,苹果占理呢,二审苹果赢,如果唯冠占理的话,苹果恐怕真的是最起码就“ipad”这四个字母是不是以后属于他,恐怕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主持人:那么ipad中国商标权的归属之争,这个最后结果将会怎么样,ipad是否有这种可能性从中国内地撤出去,或者是说ipad是否可能会更名,那么中国的企业从这个事件当中可以学到一些什么?稍后回来继续评论。 解说:唯冠与苹果ipad的商标权之争进一步升级,案件未来的结果将会如何?中国企业又能从中学到什么?《今日观察》正在评论。 主持人:欢迎继续收看今天的《今日观察》,接下来我们继续讨论愈演愈烈的ipad商标之争,那么关于这件事情的看法,接下来一起来听一下财经频道评论员和专家他们的观点是怎样的。 曲三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唯冠深圳是ipad商标权在中国内地的唯一的拥有者,就苹果公司来说,登陆到中国来销售这种产品的时候,实际上它是和中国大陆ipad商标是发生了一个冲突。 深圳中院一审判决唯冠深圳胜诉是有法律依据的,也是能够站得住脚的,在未来的诉讼当中,无论从国际惯例上来说,还是从中国法律的规定,还有以往的知识产权审判实践,唯冠深圳占据一个非常有利的地位,完胜这种结果还是很有把握的。 每一个企业要非常珍视呵护自己的商标,一个是自己的商标要内外一致,能够做到质量的恒定,品质的优良,这是维护商标声誉长期的一个战略,在这个过程当中,防止商标侵权,那么一旦发生了侵权,一个是通过发出一些警告,一些律师函来告知侵权行为人或侵权的单位,这种协商如果不成的情况下,那么就要拿起来法律的武器,通过诉讼来维护商标权的权益。 主持人:我们说这件事情,是外国公司在中国遭遇到这样的法律纠纷,其实我们中国也有很多公司在国外也是有很多这样的经历,所以从这个事情上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件上,我们中国企业应该学到哪些?以至于今后在国外的一些企业在扩张的过程当中不再摔跟头。 霍德明:你注意到,这次其实苹果挑起的战端,他自认为他是维权者,我的权利被唯冠所破坏了,而这一点,这跟咱们中国人以前往往规避法律或者尽量避免法律这个事情,你要知道一旦开始避免的时候,实际上对法律就不熟了,而偏偏如果说,中国今天的企业要扩张到国外去的话,我的建议是每个企业最好多雇几个法物人员甚至法物长,各个国家,它的语言、习惯都要搞清楚,它不仅可能按照它的法律的条文来判断,但是也可能像是香港刚刚的案例,它就是根据你的意图来判的,而这个在全世界的各个不同国家和地区里面常有发生的事情。 马光远:所以还是应该感谢唯冠和苹果,事实上从法律的角度来讲,真的给全球的企业IT公司提供了一个非常经典的,也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我认为一个商标确权的案例。 事实上中国自从有企业或者说自从有现代企业以来,我们在这方面吃得亏很多,甚至连我们的王致和,我们说经常有人讲做豆腐的,甚至在德国都被抢注,那么最后通过据理力争以后,把这个商标拿回来。 当然我们现在关注的这个案例,还不是一个商标抢注的案例,而是一个商标确权的,这个商标有没有转让,那么究竟是谁的。 所以不管多大的公司,不管你的产品的品质,你的技术有多好,你的管理有多强,你的公司治理有多完善,你必须重视法律,你必须重视对自己无形产权的这种保护。 如果说,真的很多情况下,我们说千里之堤毁于一蚁,那么现在苹果这个大侠,真的遇到了一个蚂蚁,而且这个蚂蚁现在咬住你不放,我想对苹果来讲的话,恐怕要摆脱这么一个蚂蚁咬了一口的话,现在来讲,最起码不是很乐观的一个结果。 所以我认为,给很多企业都讲,不管你多大,你都必须防备,那么一个想咬你的那么一个蚂蚁。 主持人:作为这个事件的两方,无论是苹果也好或者唯冠也好,你们认为他们下一步的策略应该怎样走更好? 马光远:我想因为这个对于苹果的粉丝来讲,当然希望名字一直保持下去,这有一个经适度的一个问题,当然这是一场商标争夺战,我想主要取决于唯冠自身要采取一个什么样的策略,不管它是通过苹果这么一个大侠以后,让自己起死回生,还是说就是纯粹的维护自己合法的这种商标权,但是它最终要做一个选择,当然对苹果来讲的话,我想经过这么一战以后,他以后请律师的时候,肯定会请一些懂中文的律师,懂中国法律的一些律师,我想这对他来讲,可能是一个很大的一个教训,但是最终我觉得,如果说,双方如果能够和解,苹果能够支付一定的赔偿额给唯冠,或者说大家能够把后边的很多的东西,能够坦诚不公的来谈,我想对于所有的人来讲,应该是个好事,但是商场就是战场,其实很残酷,没有我想的这么浪漫。 霍德明:我觉得苹果它可能表面上,它绝对不会认输的,这公司的文化就是一直咬到底,所以对于苹果的这个精神,我倒是蛮欣赏的,咱们中国企业唯冠在两岸是怯战,一般企业到国外去的话,现在开始知道了,这个事情要备战,将来要挑战,最后还要叫战。 主持人:还是要占主动性。 霍德明:当然做好一切这些事情以前,你自己先要准备好一切的东西,所以我觉得对苹果来讲,它如果一定是这样做的话,那我们自己国内的企业,对于这上面要从备战的角度,一直到叫战的角度中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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