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常去的医院门诊看病和住院人均花费是多少,这里面有多少是买药的钱?医院使用的药物中,有多少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医院医疗总收入中,药品收入占到多大的比例?年内,上述内容将在浙江所有医院,包括民营医院全部定期公开。 2月10日,浙江省卫生厅会同省政府纠风办正式推出了《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对阳光用药作出了明确规定。除了开篇提到的几项内容外,包括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不合格处方率、大处方比例、抗菌药物在门诊处方的比例、平均住院日等在内的总计9项指标,医院均需向社会公示。 除要求医院信息公开公示,《方案》还明确要求卫生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和医院进一步规范药品招标采购、医院用药行为和医疗服务行为,并建立多方监管机制。 早在数年前,浙江省就开始了“阳光用药”的尝试。2011年,全省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药物相比上一轮集中采购总体价格下降了12.98%,低于国家零售指导价60%以上。2011年,浙江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比原计划提前了一年。7000余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彻底告别以药养医,实行收支两条线,省级招标平台招来的药品什么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卖给老百姓就什么价,并接受百姓监督。统计显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供应以来,全省的药品销售价格平均下降了30%,累计为群众减少药品支出30多亿元。 为有效避免大处方和过度用药,浙江还明确规定了药品在二级以上医院医疗业务收入中的占比、抗生素在药品使用当中的占比和省市县三级医院使用基本药物的数量和金额的占比比例。 经过努力,药品占医院业务收入的比重已从过去的55%左右下降到了50%以下,抗生素使用趋于合理,基本药物的使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浙江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王桢表示,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降低百姓的药费负担,需要多管齐下,更需要群众的监督。这也是《实施方案》出台的目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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