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出台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特别指出要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购置费预算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编制采购计划,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
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将围绕财政支出保障重点,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扩面增量工作。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努力推进应采尽采。结合优化投资结构、支持强农惠农富农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财政政策的落实,积极开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社会化服务、公益性文化服务、社区服务等采购工作,重点做好文化惠民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及校车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采购。研究制定推进和规范服务采购的指导意见,创造条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商务服务及专业服务的政府采购实施范围。
加快构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拓展完善政策功能的实施领域,增强政府采购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尽快制定政府采购本国产品管理办法,继续完善政府采购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和执行机制。大力推进实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积极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研究推动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措施。开展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工作,努力提高政策执行效果。
针对政府采购操作执行的薄弱环节,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购置费预算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编制采购计划,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推进批量集中采购改革工作,逐步扩大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品目范围,适时选择部分省(区、市)进行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将改革推广到省级单位。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和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加强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开展有关专项检查和定期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