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10日表示,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各项工作目前已准备就绪,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法律法规,平稳有序地推进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工作。 2010年4月,中证监发布《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明确了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参与程序、比例限制、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等内容。但由于操作层面的一些技术原因,公募基金目前尚未开始股指期货交易。 为此,中证监成立了研究小组,完善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具体包括:修改《规定》,解决基金开户问题;梳理对期货公司强平事件的处罚机制,强化对期货公司的风险控制责任;开发交易结算数据汇总查询系统,便于基金汇总核对交易结算数据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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