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卡,礼品卡、消费卡。”2011年底,杭州银行乐通卡的广告铺满了网络。
“此卡不记名,不挂失,不取现,可用于全国具有"银联"标识的POS机上刷卡消费,面额1000元以下不等。”一位自称代理出售乐通卡的人士称,乐通卡为不记名储值卡,不同于一般储值礼品卡的是,它具备两次开发票的功能。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节前乐通卡在上海、南京和浙江等地热销,截至年底销售额已经达到了1亿-2亿元。不过这一数据并未得到杭州银行方面的证实。
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磁条预付卡和电子现金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发行或与其他机构合作发行磁条预付卡和非实名单电子现金。并告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已发行磁条预付卡和非实名单电子现金的商业银行不得新增发卡,同时,要制定业务清理整顿和退出计划,并于2012年3月31日前报中国人民银行”。
“央行发布《通知》后,乐通卡新增卡片的发行已经暂停了,不过存量卡片可以继续使用。”乐通卡唯一经销商通联商务相关人士对记者称。
在世博会期间及之后一段时间,类似有光大银行“阳光旅行储值卡”及深发展的“公益预付卡”也曾一度发行,但去年已停发了。
万能乐通卡
包括水电费、手机充值、商场购物、餐饮娱乐等,该卡都可以在全国具有“银联”标识的POS机上刷卡消费。
乐通卡有效期为3年,购买时根据购买卡片金额收取1%的工本费,例如购买一张1000元面值的卡片,则收取10元工本费。持卡超过13个月收取一定管理费。
上述乐通卡代理对记者称,包括水电费、手机充值、商场购物、餐饮娱乐等,该卡都可以在全国具有“银联”标识的POS机上刷卡消费。
同时,据记者了解,企事业单位、机构团体购卡时可根据要求提供发票,同样以购买1000元面值为例,在收取1000元卡片费和10元工本费后,将1000元和10元两张分别开发票。持卡人持卡消费后,可再次要求商家开具发票。“这相当于可以两次开取发票,可以有效避税。”一位第三方支付人士认为。
上海某证券公司员工透露,与往年发商户购物卡不同,今年该单位给每位员工发了500元的乐通卡,“除了不能取现外,乐通卡基本具备一般银行卡的功能,比商户购物卡适用范围要广泛得多。”
上述第三方支付公司人士认为,乐通卡实际上就是一张商业银行预付卡,采取的是借记卡中储值卡(不记名)形式。通联商务相关人士在推介产品时,也称乐通卡为预付卡。
不过,杭州银行零售部负责人否认该卡为预付卡。上述浙江银监局人士向记者透露,“杭州银行在接受银监部门检查时,表示乐通卡为借记卡,并且实名。”但杭州银行客服人员及上海分行人士在接受记者查询时,均称乐通卡不记名。
杭州银行为何挂着记名的说法,卖不记名的乐通卡?令人不解。2月7日,浙江银监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已介入调查杭州银行所发行的乐通卡,之后会公布调查结果。
1997年,央行颁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停止办理不记名式礼仪存单、不记名式储值卡的通知》,明令各商业银行立即通知所属分支机构,停止不记名式储值卡(含消费性专用卡)的发行。
此后多年,不记名储值卡发行一直没有放开口子。例外的情况一是2008年奥运会期间,中行发行的奥运VISA奥运版预付卡和长城预付卡;二是世博会期间,交行发行的世博预付卡。二者均为满足海外人士在华短期内的小额支付需求,而由各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特批发行。
对于前述银监局人士提到的两款卡,记者致电深发展客服,对方称“深发展公益预付卡去年十一月已经停售了”;光大银行客服同样称,“因为银行政策关系,阳光旅行储值卡也已经于去年停售。”
灰色利益链
乐通卡由通联商务公司生产,在卡片确认卖出后,售卡资金直接转给银行,银行在确认资金收到以后,卡片就可以开通。
乐通卡背后是一条多方获益的利益链。
记者从乐通卡经销商通联商务相关人士处获知,乐通卡由通联商务公司生产,在卡片确认卖出后,售卡资金直接转给银行,银行在确认资金收到后,卡片就可以开通。
“这对银行来说是一块肥肉,卡上的沉淀资金存在杭州银行,相当于存款资源,具备揽存功能。”上海一位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
截至2011年6月末,杭州银行存款为1680亿元,2009年和2010年分别为1242.78亿和1523.17亿元。
许多企业客户看中的,则是此类卡片两次开发票的功能。对于企业而言,购买该卡给员工发放福利所需资金,可以摊大费用支出以冲抵部分利润,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同时,对于企业员工个人来说,通过预付卡福利发放方式,也能减少个人所得税缴纳。
“不记名”也是让很多个人和企业青睐这种预付卡的主因之一。不记名方便了用卡者的消费,同时可隐匿持有者信息,适合各种灰色交际需要。
日前,中国礼品产业研究院根据国家统计局、商务部、行业数据,对礼品行业进行了个体与团体分类统计测算,得出目前国内礼品市场的年需求总额在7684亿元的惊人数字。“多用途预付卡日渐走俏礼品市场,何况是不限消费场所、地区功能更强大的银行预付卡。”上述上海银行人士感叹。
他认为,“如果各家商业银行都大量发行不记名储值卡,对金融市场会带来冲击。”同时,“开具两次发票”从税务方面来看,也会扰乱了正常的税务征收。
“不记名的储值卡,或者说银行预付卡监管方面,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还没有针对性较强、较为详细的法规,同时央行和银监会在这一块也存在交叉监管部分,监管信息也存在不全面的情况。”上述浙江银监局人士称。
他同时表示,银行的创新与合规往往是监管的一个难点,必须要保证银行工作合规,但也需要保护银行的创新,“乐通卡某种意义来说,也是个新生事物”。
停发之后
发行一路高歌猛进的乐通卡停止发行。不过,其销售并未绝迹。
1997年,央行通知各商业银行停止不记名式储值卡发行后,银监会于2006年发出《关于禁止银行与商业机构发放联名储值卡的通知》,对银行与商业机构违规发放联名储值卡的行为紧急叫停。直到2012年1月18日上述央行《通知》发布,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发行或与其他机构合作发行磁条预付卡和非实名单电子现金。
“事实上,在今年央行《通知》发布前,不记名的储值卡一直是一个比较灰色的地带。”上述上海银行业人士称。
根据《通知》,在三种情况下,银行仍可以发行预付卡。一是,商业银行发行实名单电子现金;二是,省会(首府)城市及副省级城市承办全国或国际性经济、文化、体育等大型活动时,经活动组织方建议,与该活动组织方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的银行,可向央行申请阶段性发行磁条预付卡或非实名单电子现金;三是,通过央行发卡技术标准符合性和系统安全性审核的银行,经持卡人申请,可发行与持卡人银行卡账户关联、基于银行卡借贷记功能使用的主账户复合电子现金。
“乐通卡不记名,不牵涉大型活动,同时也不是主账户复合电子现金,因此在新规下必然是违规的,需要清理整顿和退出。”上述上海银行业人士认为。
同时,根据《通知》要求,即便核准发行的银行预付卡,也“不得在磁条预付卡或电子现金发行及真实的商品、服务交易发生前的任何环节向购卡人开具或变相开具发票”,这也使银行预付卡失去两次开具发票功能,从而丧失部分以往对客户的吸引力。
春节后,记者多方获悉,一路高歌猛进的乐通卡停止发行。记者未能从杭州银行官方获得停发缘由。不过,上述通联商务相关人士称,央行在发布《通知》的同时,喊停了乐通卡的发行。
不过,乐通卡销售并未绝迹,年后的2月3日,温州乐通卡的一家代理商电话中称,仍有卡片售卖。“可能是下面经销商从我们这里拿货后,还没有销售完。如果确认是乐通卡,那么仍可以购买。”上述通联商务人员对记者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