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再保险”,对大病住院的大额自负医疗费用进行二次补偿。江苏省太仓市推出大病医疗再保险机制,有效破解不了群众“因病致贫”难题。 在太仓市第三人民医院的病房里,市民王建精心照料着病床上的妻子顾莉芬。去年春节,夫妻两人骑摩托车回家时突发意外,顾莉芬脑部受到撞击。虽然已实施了三次脑部手术,却依然半身瘫痪、神志不清。这场车祸让原本就有病儿的王家雪上加霜,30多万元的医疗费虽然报销了63%,但10多万元的自负部分仍让这个家庭不堪重负。 近日,他们从太仓社保中心拿到了一笔近8万元的补偿金,这笔“救急救贫款”来自太仓市推出的医保新政策——大病医疗再保险。 记者采访了解到,太仓市出台“大病住院医疗再保险”方案,利用社会医疗保险结余的统筹基金,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50元,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通过公开招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对大病住院的大额自负医疗费用进行再次补偿。这项保险实施范围覆盖所有参保人员,目前该市47万本地人和40多万外来人员分成15类参保人群,参保率达99%。 来自太仓市人社局的统计显示,全市像顾莉芬一样享受“保中有保”的大病患者超过1100人,仅“商业保险补充”一项,保障金额就超过2000万元。“在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前提下,用2000多万元统筹基金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也就是老百姓不需要花一分钱,在患大病的时候产生大额的自负医疗费用,可以得到商业保险公司一份比较优厚的补偿。”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陆俊认为,“保中有保”在当前医疗保障改革层面上,有效解决了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力度不足的难题,下一步他们将把相关细节处理得更富弹性和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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