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环保部公布了2012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名单。淄博市共有80家企业和13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榜上有名,其中重点监控废水企业24家,重点监控废气企业53家,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13家,重点监控涉重企业3家。 据了解,国家监控名单的确定依据是各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国工业排放总量65%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及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环境管理需求确定的地级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淄博市将对此次列入名单的93家重点监控企业实施手工监测和实验室比对监测,对已经具有自动监测设备的监测项目,定期进行抽样监测,并与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对没有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企业,定期实施手工监测,并把监测数据作为监督管理依据。 据悉,列入监控名单企业的废水和废气等项目都有明确监测要求。关于废水监测项目:执行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的,监测项目按照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以及该企业环评报告书规定的项目确定;执行综合排放标准的,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中所列项目和该企业环评报告书要求的监测项目确定。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测项目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确定。对污水处理厂与COD(化学需氧量)重点减排环保工程,要同时监测COD的去除效率。废气监测项目:执行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的,监测项目按照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以及该企业环评报告书规定的项目确定;执行综合排放标准的,参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和该企业环评报告书确定。对重点二氧化硫总量减排环保工程设施,要同时监测二氧化硫的去除效率。 据环境监测人员介绍,淄博市重点监控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测均为每季度至少监测一次,自动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每季度一次,季节性生产企业生产期间至少每月监测1次,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为淄博市环境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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