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在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根据省情特点实施个人筹资10万元、政府补助5万元、银行贷款15万元、营业后返还15万元的“3个15万元”工程,大力发展微型企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了解到,贵州省将对符合相应规定的新设微型企业均纳入此项扶持范围,重点扶持从业人员7人以上,创业者投资金额(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发展。
在扶持产业方面,重点扶持进入国家和省级优先和重点发展的科技型、农副产品加工型、劳动密集型、资源综合利用型、社区服务型、信息服务型和文化创意等非限制类产业和行业。
在实施“3个15万元”工程中,贵州省、市、县财政将分别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对扶持对象给予资本金补助,资本金补助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7:1:2的比例分担。同时,扶持对象享受国家及省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可获得企业所得税税收返还奖励。 据了解,贵州省从2012年起每年扶持2万户微型企业,吸纳城乡就业14万人以上;计划3年内扶持6万户,吸纳城乡就业近5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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