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同意深发展吸收合并平安银行。
完成吸收合并后,平安银行将予以注销,深圳发展银行有限公司将更名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深发展顺利通过向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股买资产的方式实现控股平安银行90.75%。根据相关要求,为避免同业竞争,两行应尽快完成整合。
就市场关注的平安银行小股东权益问题,深发展表示,在吸收合并过程中,平安银行小股东可以选择获得现金或股票的方式获得对价,即平安银行小股东如选择现金合并对价,则每股平安银行可获得人民币3.37元,如选择深发展的股票作为对价,则平安银行股权价格为3.37元/股,深发展的“股权价格”将以深发展就吸收合并交易召开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均价确定。
深发展表示,在银行名称的确定过程中,银行从两个重要方面进行了仔细衡量和评估:是否符合客户和各相关方的最佳利益,以及是否符合银行未来长远发展战略。
据悉,合并后的新银行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将拥有27个分行,395个营业网点,覆盖到中国平安约80%的客户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