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已经和将要发生的变革,对农电改革提出新的要求。目前农电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未来农电管理任重道远。 “两改一同价”以来,我国农村基本完成了以县供电企业为核心的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了一县一公司、县乡一体化管理,将乡(镇)电管站改为县供电企业所属的供电所或营业所,乡及以下地方集体或个人电力资产交由县供电企业统一管理。 改革后的农电管理体制,基本理顺了自上而下的管电秩序,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民享受了直接到户的电力服务。但是,这种管理体制也给省电网公司带来许多新的管理问题。 资产管理问题。在改革中,无偿上划的农村电力资产大多没有办理合法的移交手续;还有一定数量的电力资产收不上来,资产上交、责任转移后,对新收资产的保全工作难以得到乡、村领导和农户的配合。 维护管理费用增加。县供电企业管理范围延伸到农户后,电网维护管理工作量大增,因此,网改后县供电企业维护管理费用也随之增大。 无法回避法律风险。管理范围的延伸带来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产生的法律风险:电力资产已由电力公司统一管理,农户关心其安全的积极性不高,电力设施被盗、被损,则难以找到线索;出了人身伤亡事故,过去可以在地方政府参与下调解了结的事,现在则要把电力公司告上法庭,相当于承担无限责任;各类法律纠纷增加,官司不断。 反窃电难以开展。“两改”前,电力公司只抄总表,总表以下的低压线损由农户分摊。而“两改”后抄表到户,窃电损失要由供电企业承担,与农户无关。且窃电手法、工具不断翻新,在反窃电群众基础削弱的情况下,有些地区出现防不胜防局面。 电费回收难。抄表到户后,县供电企业要面对每个农户收费,电费回收难度加大,也加大了电费回收成本。此外,乡供电营业所聘用人员的身份和待遇问题、生产营业用房问题、农户表后服务问题、原乡镇电管站债务问题、农电管理中地方及村的责任和义务问题等都有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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