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提上议程 煤企担忧税负增加
2012-01-12   作者:李毅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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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能源局在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宣布将研究开征化石能源消费税,并研究对煤炭资源税进行从价计征。发改委专家昨日也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或将于“十二五”期间施行。而几家主要的大型煤企对此表示担忧,称这将增加企业税负成本。
  据了解,国务院对化石能源从价计征资源税的政策酝酿已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下称《暂行条例》),在2011年11月将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征收比例为销售额的5%~10%。而尽管煤炭资源税仍采取从量计征,但焦煤税额标准由8元/吨调整为8~20元/吨,其他煤种统一为0.3~5元/吨。
  而在几家主要的煤炭企业看来,煤企目前所承担的税费负担已经不轻,如再改为从价计征,则会进一步增加税负。
  兖州煤业董秘张宝才对《第一财经日报》说:“从价计征的事情应当慎重考虑,因为对煤炭企业和宏观经济的影响都会很大,同时还应适当减免其他税费。”他告诉本报,目前各种税费负担占兖州煤业总收入的比例已经超过30%,仅煤炭增值税一项就达17%。
  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目前对煤炭企业所征收的税费包括:煤炭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等。然而,张宝才称,上述税费只是名义上的税费名目,而企业实际缴纳的税费名目繁多、远不止于此。
  据他介绍,国家有关管理部门会对煤炭企业征收铁路建设基金、环境治理费、煤矿安全费、港口建设费等。此外,一些地方政府还会征收名目不同的各种税费,包括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矿转产发展基金、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土地塌陷费、搬迁复垦费、青苗破损费等等。因此,煤炭资源费的从价计征无疑令煤企负担进一步增加。
  而同煤集团一位中层也表示,如果真的改为从价计征,煤炭企业有些尚未上马的项目就需要重新进行成本核算,对投资回报进行再评估。而有些项目可能会因投资价值降低而进行调整。
  但也有专家对煤企的抱怨不以为然,认为下游企业成本压力增加。中国能源研究会一位专家对本报表示,煤企的议价能力使其有很强的成本转嫁能力,一旦税费负担上涨,极易导致下游焦化厂、发电厂成本上升,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而影响到国家经济增长和通胀水平。
  但煤炭企业自身对于成本传导却并不乐观。国内第二大煤炭企业中煤集团一位中层告诉本报,由于目前国内电厂、钢厂等下游企业库存很高,导致煤炭需求萎缩,加上国家发改委在去年底对2012年煤炭价格涨幅进行了严格限制,因此如果在今年改为从价计征,则煤炭企业很难将成本向下游传导。另外,该中层预计,未来两年由于宏观经济低迷,煤企也会面临同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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