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 会议指出,做好质量工作,必须从强化法治、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入手,全面提高各行各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一要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要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二要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实施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监管制度。三要加快质量法治建设。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四要加强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工作。五要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搭建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实现银行、商务、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工业、保险、统计等多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六要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七要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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