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财政厅已下达专项补助资金3.14亿元,用于支持解决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问题,力争在2012年底前将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为妥善解决山西省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问题,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多渠道筹措资金,力争在2012年底前将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山西省级财政将按照“以奖代补”的分配原则,重点对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已参保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性补助,不足部分由统筹地区政府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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