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河南省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管服务中心),一场县检察院的招标活动进行了整整4个小时,经过开标、评标,最终的中标价格给业主节约了400多万元。这让业主高兴得合不拢嘴。
然而,就在几年前,内黄县城大西环工程还因非法转包使工程不能按期进行。是什么原因让内黄县的招标采购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什么样的机制能够有效监管招标采购活动?
记者调查发现,通过借鉴和摸索,内黄县建立了独立的专管招投标的机构,建立了一套严密的招投标体系,最大限度地隔断了招标方与投标方、投标方之间的联系,大大减少了招投标过程中的串标、围标及腐败。
逼出来的改革为政府增收6400万
作为全县统一的政府采购、招标、土地出让机构,内黄县招管服务中心从2011年3月份成立到2011年11月底,共完成交易项目378个,通过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中的节约和土地出让中的增收,内黄县财政在这9个月里增加了6400万元。
据了解,在招管服务中心成立之前,各行政主管部门是所辖范围内工程的业主,自行招标。它们既为项目的管理者、组织实施者,又是行业监管单位。监管单位也只是在事前备案、开评标现场展开监督。全县没有统一的监管机构,没有统一的招标办法,造成了各自为政、有效监督缺失的现象。
“以前项目一旦落地,投标企业千方百计找关系、托门子,‘要活干’现象很普遍。各主管部门为了平衡关系和部门利益,搞明招暗定、暗箱操作,围标、串标、非法转包等等,这既损害了国家利益,也把一批干部拉下了水。”内黄县纪委书记李富生告诉记者。
内黄县委书记郭建华说:“招投标环节是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必须改革旧体制,打破部门利益,形成独立的招投标机制,才能使招标、采购、土地出让等在阳光下运行。”
创新机制让招投标过程阳光透明
在借鉴其他地区做法的基础上,内黄县对招标采购信息发布、报名、开标、评标、中标等环节进行了机制上的改革,全力堵塞以前容易产生的各种漏洞。
在报名方式上,实行无记名报名。报名时不需要提供任何证件,不留企业和负责人的名称,保证了报名信息的无泄漏,减少了围标、串标的机会,确保报名环节的严密性。
“企业会根据招标公告判断自己是否符合资质,因为要缴纳数额不菲的资格保证金,所以企业也不会乱投标,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内黄县招管服务中心主任崔贵玲说。投标保证金和资格保证金的缴纳,也由原来的现金或转账交纳变为原始账户转账法。
在招标过程中,评标是一个关键环节。内黄县创新了评标委员会制度,通过随机抽取专家的办法建立独立的评标委员会,业主不参加评标委员会。
“只有专家自己知道,他会收到我们发的语音短信,并回复是否能参加今天的评标会。同意之后,系统自动发给他一个编号。他凭编号来招管服务中心进行评标。整个过程都是严格保密的,只有专家来了我们才知道他是谁,这样就大大减少了作弊的几率。”崔贵玲告诉记者。
好的机制关键在执行
为了更好地推动这项机制的运行,内黄县成立了工程招标暨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委员会。
记者了解到,将所有的招标、采购、土地出让项目都统一到招管服务中心来,实际上是剥夺了各行政职能部门的招标、采购等权利。因此,刚开始时,很多部门不愿意,对中心有意见。
随着效益的显现,越来越多的部门也看到了这项机制的优越性。
据了解,现在大部分职能部门改变了对招管服务中心的态度,单位负责人可以从中解脱出来,有效降低了项目单位的廉政风险。
据内黄县纪委不完全统计,2010年,在工程建设领域向纪委投诉有30多起,招管服务中心成立后9个月的时间里只有1起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