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接受采访时说,这是他印象里中央第一次明确提出不能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来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多年来依靠“土地红利”,通过廉价占用土地来降低城市和工业扩张成本,带来很大的弊端。 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表示,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给农民足够的补偿,可以增加土地使用成本,减少盲目修大马路、大广场而浪费土地的现象,一些效率低的企业也会被淘汰,对于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很有意义。 有人担心,提高农民的土地财产收益,有可能会促使农民“马上卖地、卖光土地”。朱启臻认为,“农民是土地的保护神”,提高补偿价格后农民会更加珍惜土地,征地买地者的积极性也会下降,从而使耕地得到更好的保护。 朱启臻认为,土地增值是全社会发展的结果,一部分应该归公,包括补偿给土地没有增值的贫困地区;另一部分用来解决被征地农民的补偿、保障问题,重要的是解决就业问题,让他们能够通过劳动致富。 国土资源部一位官员此前表示,在工业化城镇化、耕地保护和农民权益保护三者的平衡中,下一阶段要更加注重保护农民权益。征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合理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保证他们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使被征地农民和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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